新力金融: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19-003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集团”)关于办理股票补
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9 年 1 月 3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新力集团通知,新力集团将其持有的
公司 16,079,43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补充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
间为自 2018 年 12 月 28 日质押登记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
资安排。
二、控股股东质押情况
截止 2019 年 1 月 3 日,新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20,999,907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5%。新力集团本次补充质押 16,079,437 股,约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13.29%,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32%。本次补充质押后,新力集团累计质押股票数量为
120,999,907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5%。
三、本次股票质押的目的、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新力集团进行本次股票质押是对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前次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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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20)、2016 年 11 月 11 日披
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票质押期限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72)、2017
年 2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09)和 2018 年 10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进
行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91)。本次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
融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新力集团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补充质押目的为进一步降
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预警线和平仓线,整体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
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出现质押风险,新力集团将继续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提前购回、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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