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13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 2019-020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昊先生主持。会议应
到董事 5 人,实到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本次交易方案中有关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手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手付通”或“标的公司”)99.85%股权,2019 年 1 月 29 日,经中国证
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9 年第 3 次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为保证本次交易的
顺利推进,经过慎重考虑和研究,公司决定取消本次交易方案中的募集配套资金
部分。此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昊先生和黄继立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范围,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对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
调整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经过慎重考虑和研究,公司决定取消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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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中的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相关规定,本次取消募集配套资
金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此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昊先生和
黄继立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范围,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内容,就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编制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范围,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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