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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力金融: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1-089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8,255.83 万元租金及违约金等

    ● 案件诉讼进展: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控股

子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租赁”)下属德润融资租

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润”,公司间接持股 43.86%)通知,经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诉讼执行,近日,深圳德

润收到与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亿阳”)、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款 31,500,000.00 元,

现金清偿款 100,000.00 元,合计收到款项 31,600,000.00 元,并取得亿阳集团

4,814,579 股股权(上述股权为暂定份额,最终抵债的亿阳集团股权份额将根据

重整安排经最终确认后,依法据实予以调整)。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德润已累计

收到上述诉讼案件回款合计 86,912,240.74 元(已扣除执行费)。

    一、本次诉讼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润租赁下属深圳德润因与香港亿阳、亿阳集团融资租赁合

同纠纷事项,于 2017 年 10 月向合肥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香港亿阳、
                                      1
亿阳集团共同立即向深圳德润支付租金人民币合计 82,558,333.34 元,并向深圳

德润支付违约金(以全部所欠租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六点五标准自 2017 年 10 月

21 日计算至全部所欠租金付清时止)和逾期利息(以全部所欠租金为基数按

4.75%/年的标准自 2017 年 10 月 21 日计算至全部所欠租金付清时止),名义货价

款人民币 2,000 元;2、请求判令香港亿阳、亿阳集团共同承担深圳德润为实现

本案债权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 396,500 元及诉讼保全担保费 71,145 元(两案合

计);3、请求判令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信通”)、邓伟承担

连带责任清偿上述全部债务;4、本案诉讼、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2018 年 8 月,

深圳德润收到合肥中院一审判决通知书,深圳德润在一审判决中胜诉。一审判令:

香港亿阳、亿阳集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德润支付租金

82,558,333.34 元(两案合计)及违约金(自 2017 年 10 月 21 日起,以欠付租

金 82,558,333.34 元(两案合计)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六点五的标准计算至款

清日止);香港亿阳、亿阳集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德润支付律师

费用 396,500 元(两案合计),财产保全担保费 71,145 元(两案合计);亿阳信

通、邓伟对上述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亿阳信通、邓伟

在承担各自的保证责任之后,有权向香港亿阳、亿阳集团追偿;驳回深圳德润的

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均由香港亿阳、亿阳集团、亿阳信通、

邓伟共同负担。2018 年 9 月,本次案件被告之一亿阳信通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

法院申请重整。2018 年 10 月至 11 月,亿阳信通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2018 年 12 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亿阳信通上诉,维

持原判。经合肥中院诉讼执行,截至 2020 年 6 月 18 日,深圳德润累计收到与香

港亿阳、亿阳集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款 55,312,240.74 元(已扣除执行

费)。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8 日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


                                    2
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104)、2018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安

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8 年 10 月 9 日、2019 年 1

月 8 日、2019 年 6 月 27 日、2019 年 9 月 19 日、2019 年 12 月 4 日、2020 年 1

月 22 日、2020 年 6 月 18 日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

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4、临 2019-004、临 2019-066、临 2019-

082、临 2019-091、临 2020-002、临 2020-045)。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深圳德润查询得知,经合肥中院诉讼执行,深圳德润收到上述诉讼案

件执行款 31,500,000.00 元,现金清偿款 100,000.00 元,并取得亿阳集团

4,814,579 股股权(上述股权为暂定份额,最终抵债的亿阳集团股权份额将根据

重整安排经最终确认后,依法据实予以调整)。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德润已累计

收到上述诉讼案件回款合计 86,912,240.74 元(已扣除执行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诉讼案件查封资产已执行完毕,预计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正面影

响,具体的利润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后

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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