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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力金融: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3-26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蒋本跃先

生、独立董事黄攸立先生、董事王时明先生,3 名委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

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必备素养。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领域专业人士蒋本跃先生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审议议案共 27 项。全

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全部会议,积极对相关议案发

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
      会议时间                            审议内容
号
     2021 年 1 月
 1                2021 年度内控审计工作计划
         7日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2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
        28 日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 年 8 月
 4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日
                                      1
    2021 年 8 月
5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2 日
    2021 年 8 月
6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4 日
     2021 年 10
7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15 日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重大资产置换具体方案
                                         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和数量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
                                         锁定期安排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决议的有效期
                 易方案的议案
                                         发行股份种类及面值
                                         发行对象和数量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募集资金的用途
                                         锁定期安排
                                         决议有效期
     2021 年 11 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8
      月 24 日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
                 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
                 案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部分股东签订附条件
                 生效的<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2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有效性的议案
                关于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 2020 年度报表审计机构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新聘任的 2021 年度报表审计机构中证天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材料、业务规模、注册会计师执业情况、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及评估,确认其具备专业胜任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对工

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了监督,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

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各项内

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三)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及其披露情况,并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会计处理符合法律法规和有

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相

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

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事项导致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管理
                                   3
活动有章可循,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真审阅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以及公司的内

控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进行高效沟通,我们积极听取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意见,积极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的问

题,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共享审计成果、降低审计成本,确保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顺畅开展和顺利完成。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审议,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我们在会前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预

先做了充分的了解,重点关注交易实质、定价公允性等关键要素。报告期内,公

司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生的关联

交易事项合理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

规定,各位委员主动、积极、充分地发挥了职能,按时出席各次会议,在监督和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年报审计工

作等方面建言献策,恪尽职守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公司的健康

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勤勉、谨慎、忠


                                     4
实的原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

内外部审计工作等,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持续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

业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监督审查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为维护公司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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