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7-29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2-047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
担保、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租赁”)下属公司深圳德润因经营业务
需要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签订了《融资
租赁合作协议》、《回购协议》,公司及德润租赁分别与浙银金租签订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为深圳德润与浙银金租签订的《回购协议》项下所形成的所有负
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保证额为人民币 16,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实际为深圳德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 1,749 万元(不含本次
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满足深圳德润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深圳德润与浙银金租签订的《融资租赁
合作协议》、《回购协议》,公司及德润租赁分别与浙银金租签订了《最高额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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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合同》,为深圳租赁与浙银金租签订的《回购协议》项下所形成的所有债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保证额为人民币 16,000 万元。
深圳德润与浙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浙银金租作为出租人,为深圳
德润推荐的客户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同时深圳德润对《融资租赁合作协议》
项下浙银金租与其合作的全部融资租赁项目承担回购义务,《融资租赁合作协议》
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 1 年,《融资租赁合作协议》有效期届满或融资租赁合作
协议解除、提前终止,《融资租赁合作协议》项下的存量客户根据融资租赁合作
协议而产生的有关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受任何影响,直至有关租赁合同全部履
行完毕。在《融资租赁合作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的融资
租赁本金最高额度总计为人民币 16,000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2022 年 4 月 15 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
议案》,2022 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润租赁对下属公司
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18 亿元;根据实际
需要,公司可在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对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适度调配,并授
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计划有效
期限为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
担保计划止。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2-011)、《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担保计
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6)、《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0)。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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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1、被担保公司名称: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0541910R
3、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5 号前海华润金
融中心 T5 写字楼 1705-1706
4、法定代表人:马志君
5、注册资本:36,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境内外购买
租赁财产;租赁财产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
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Ⅱ类、Ⅲ类医疗器械的销售。
7、股权结构:德润租赁持有深圳德润 75%的股权,公司持有德润租赁 58.48%
的股权,因此公司间接持有深圳德润 43.86%的股权。
8、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030.97 986.88
净利润 2,705.05 597.55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2,925.06 52,987.52
负债总额 13,651.98 13,106.49
净资产 39,273.08 39,881.0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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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担保金额:人民币 16,000 万元
5、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保证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
人支付的全部回购价款、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
的各项费用和其他所有债务人应付款项;2)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
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申请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
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以及平台佣金和
处理租赁物时产生的全部税费、补交税款、运输费、仓储费、保管费、保险费、
维修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深圳德润日常业务开展需要,除公司
外的其他股东不参与日常经营,公司在经营、财务、对外融资等方面对深圳德润
有实际控制权,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
比例担保。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经营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且
被担保方深圳德润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公司、德润租赁控股下属公司。公
司及德润租赁对其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54,618.13
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053.5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8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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