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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力金融: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2-11-03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2-069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11 月 1 日、11 月 2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

形。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11 月 1 日、11 月 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

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1
    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敬请查阅。因交易性金融资产市价下跌、参股公司投

资收益下降较多等因素影响,公司净利润下滑。公司 2022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

249,548,796.59 元,同比下降 18.17%;净利润-2,329,720.28 元,同比下降 126.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约 443,515.91 元,同比下降 93.64%。

    除此外,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

部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筹划涉及我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

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需要澄清或

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

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0-086),自 2018 年起至 2022 年以不低于每年年度绩效薪资的 30%

用于增持公司股份,于次年 11 月-12 月实施完毕,且承诺自增持实施完成之日起

3 年内(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减持该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孟庆立先生为履行增持承诺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购买公司股票 3,400

股,尚未完成上述增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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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公司核实,除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孟庆立先生为履行增持承诺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购买公司股票 3,400 股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11 月 1 日、11 月 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

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

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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