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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力金融: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3-03-24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3-009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518,175.97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38,776,884.28 元。

    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1
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3 号)《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合并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

为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

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中证天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经事前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拟不进行

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当

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考虑,为了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2
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

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中国证

监会公告〔2022〕3 号)《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议案的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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