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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仁堂: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第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10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第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新加坡交易所有关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与《独立董事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第九次董事会审议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两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我们审阅了提名毛蔚雯女士、王磊女士为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事项,我们对该两位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进行了
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于该两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两位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我们一致
同意本次两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新独立董事的事项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我们审阅了独立董事候选人朱海峰先生的

个人履历,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做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
会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独
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提名,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实施方案的事项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新加坡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所属全
资子公司天津中新医药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我们认为,该调整委
托贷款实施方案事项,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交易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王 刚     刘育彬     李 清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