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长春燃气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2-002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 13:30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 3 人,董事
会秘书孙树怀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长赵凤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如下
议案:
一、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2 年第一季
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事地反映出
公司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
披露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 2021 年度利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
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形,监
事会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通过对《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
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
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求,为公司规范运行及经营风险控制提供了保障
措施。《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反映了公司重点控制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编制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评价结果真实、准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