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动力:航天动力独立董事关于解聘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2-05-09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解聘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针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解聘公司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因工作调整需要,公司董事会解聘任随安先生董事会
秘书及副总经理职务,解聘韩卫钊先生副总经理职务,解聘程海泉先
生业务副总经理职务,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关于解聘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
(本页无正文,为航天动力关于解聘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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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彭恩泽
张立岗
王锋革
(本 页无 正 文 ,为 航 天动力关 于解 聘 公 司部分 高级管理人 员 的独 立 董事 意见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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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 立 董事 ∶彭恩泽
张立岗 亻 讠(绝
王 锋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