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动力: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2023-04-29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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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核字(2023)第 01095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动力”)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
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3)011643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
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 所述,航天动力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
案字 0092022005 号),因航天动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航天动力立
案。截至审计报告日,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强调事项段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
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
事项,在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也未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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