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5-18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临 2012-010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年度股
东大会于 2012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00 在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白英主持。出席
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五名,代表股份 1,410,479,596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8.6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公司
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按照 2012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发布的会议通知所列议题,经公司董事会
审核通过,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1,410,47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1,410,47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份1,410,47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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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份1,410,47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股份1,410,47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股份1,410,47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关联股东阳泉煤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表
决,同意股份6,786,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1.20%;反对654,61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8.80%;弃权0股。
(八)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股份1,410,47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关于201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份1,410,47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本次股东大会
的见证律师。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
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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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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