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6-21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临 2012-014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2 年 6 月 21 日(星期四)上午
9: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
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向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的议案。
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景矿公司”)为我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于其在华夏银行拾亿元的贷款于 2012 年 6 月、
7 月、8 月陆续到期,鉴于新景矿公司目前周转资金紧张,我公司拟
决定通过阳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给予新景矿公司拾亿元的委托
贷款用于偿还上述贷款,期限均为 1 年,利率执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该笔委托贷款按新景矿公司对华夏银行的实际还款期分三次下放到
新景矿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 6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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