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独立董事关于将下属全资子公司国贸公司承包给阳泉煤业集团新环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3-12-10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资料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将下属全资子公司国贸公司承包给阳泉煤业
集团新环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关于将下属全资子公司国贸公司承包给阳泉煤
业集团新环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事项,通过认真听取公司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及管理层的介绍和说明后,对所关心问题进行了质询和审议。经
过认真讨论,对于该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国贸公司实际运作中与公司的主业定位不尽一致,将国际贸易公司
整体承包给阳泉煤业集团新环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贸
易公司”)经营,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突出公司主业,同时减少同阳泉煤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
易。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商业惯例和政策规定,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同意该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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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将下属全资
子公司国贸公司承包给阳泉煤业集团新环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授权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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