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关于继续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公告2014-04-10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临 2014-004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
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山西省煤炭经济健康发展、应对国内经济下行导致的煤炭需求不
振和企业效益下滑等困难和问题,山西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
全省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增长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3〕
2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
年12月31日止,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
资金。(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13-028
号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暂停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晋财煤[2014]17号),根据文件要求,自2014
年1月1日起至国家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实施之日止,公司继续暂停
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公司将在国家煤炭资源
税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测算对公司当年利润总额的影响
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4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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