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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泉煤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关于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2014-04-25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资料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关于对关联交易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情况暨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
司与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煤炭买卖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签署〈综合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阳泉煤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经营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和
《关于与阳泉煤业集团新环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阳泉煤业集
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承包经营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所涉及的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本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根据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所确定的交易金额标准,本次关
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
关联关系的董事白英、张福喜需回避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投票表决。
    (三)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讨论,我们同意公司进行
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资料

(此页无正文,为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
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授权委员)签字: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