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公告2014-04-25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临 2014-018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有关规定,需调整2013
年及2012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4年4月23日开始,范
围包括:公司合并利润表,不影响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不影响公司2014年1月至4
月的利润,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
鉴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贸公司”)已由阳泉煤业集团新环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环宇公
司”)承包经营,公司不再经营与煤炭主业无关的贸易业务 ,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企业会计准
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有关规定,为了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
会计信息,公司将与煤炭主业无关的贸易业务收入按收入扣减费用后的净额在
财务报表列示,同时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了调整。
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
了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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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全公司安全费
用计提标准由35元/吨调整为30 元/吨。
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
了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
公司将与煤炭主业无关的贸易业务收入按收入扣减费用后的净额在财务
报表列示,同时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了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公司将下属全资子公司国贸公司承包给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环宇公司。自此
公司不再经营与煤炭主业无关的贸易业务 , 并且收取由新环宇公司按国贸
公司 2013 年 12 月净利润的 80% 确定的承包经营费139.30万元。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企业
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有关规定,为了能够提供更可靠、更
相关的会计信息,所以对目前正在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会计政策变更的范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范围为公司合并利润表,不影响公司的合并资产负
债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
4.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应
采用追溯调整法,需调整2013年和2012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相关调整不影
响公司2013年度和2012年度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净利润以及现金流量
净额,相关调整对公司2013年度、201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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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3年度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50,454,404,306.39 -41,401,327,445.56
营业成本 -50,295,632,494.48 -41,018,556,448.97
费用 -157,072,354.62 -358,048,824.66
利润总额 -9,470,211.07 -38,441,079.16
所得税费用 -9,470,211.07 -38,441,079.16
净利润 0.00 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00 0.00
(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的相关规定,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
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其中: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
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提取标准为30元。根据公司目前安全投入的实际需求,
公司决定将全公司安全费用计提标准由35元/吨调整为30 元/吨。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不影响公司2014年1月至4月的利润。
2.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
定,公司对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
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2014年度将减提安全
费用约11,000万元,预计2014年度净利润增加约8,250万元,具体变更数字以
公司披露的2014年年报中的数字为准。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会计政策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关于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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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处理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
报表列报》的有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
息,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2.关于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
计处理。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
的会计估计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客观、
真实和公允。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4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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