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2288 9/F,BlockA,FuHuaMansion, ShineWing No.8,ChaoyangmenBeidajie,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7190 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 100027,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7190 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XYZH/2013TYA1002-3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阳泉煤业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4年4月23日出具了XYZH/2013TYA100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 策变更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阳泉煤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我们出具了本专项说明。除了对阳泉煤业公司实施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会计 政策变更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 好地理解阳泉煤业公司201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应当与已审 2013年度财务报告一并阅读。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 变更原因及依据 为突出阳泉煤业公司煤炭主业,同时减少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阳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2013 年 12 月 9 日,阳泉煤业公司与阳煤集 团新环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环宇公司)签订《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承包经营合同》,该承包经营合同经阳泉煤业公司 2013 年 12 月 25 日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后,阳泉煤业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5 日将下属全资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承包给新环宇公司。自此阳泉煤业公司不再经营与 煤炭主业无关的贸易业务 , 并且收取由新环宇公司按国贸公司 2013 年 12 月净利润的 80% 确定的承包经营费 139.30 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有关规定,为了能 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阳泉煤业公司将与煤炭主业无关的贸易业务收入按收 入扣减费用后的净额在财务报表列示,同时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了调 整。 (二) 变更日期 根据阳泉煤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批准,确定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为 2014 年 4 月 23 日。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公司业务的范围 该等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涉及阳泉煤业公司合并利润表,不影响合并资产负债表及 母公司财务报表。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有关规定,该等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013 年及 2012 年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相关调整不影响公司 2013 年度、2012 年度 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净利润以及现金流量净额,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1. 对 2013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3 年度) 受影响的 合并报表 报表项目 变更前 变更影响金额 变更后 营业收入 76,623,620,001.01 -50,454,404,306.39 26,169,215,694.62 营业成本 72,191,203,699.91 -50,295,632,494.48 21,895,571,205.43 费用 3,169,978,943.92 -157,072,354.62 3,012,906,589.30 利润总额 1,454,109,230.18 -9,470,211.07 1,444,639,019.11 所得税费用 738,266,905.96 -9,470,211.07 728,796,694.89 净利润 715,842,324.22 0.00 715,842,324.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5,150,653.45 0.00 935,150,653.45 2. 对 2012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 (2012 年度) 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变更前 变更影响金额 变更后 营业收入 71,517,239,770.43 -41,401,327,445.56 30,115,912,324.87 营业成本 65,366,147,259.26 -41,018,556,448.97 24,347,590,810.29 费用 3,181,931,412.65 -358,048,824.66 2,823,882,587.99 利润总额 3,149,851,489.27 -38,441,079.16 3,111,410,410.11 所得税费用 903,573,411.24 -38,441,079.16 865,132,332.08 净利润 2,246,278,078.03 0.00 2,246,278,078.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87,615,253.86 0.00 2,287,615,253.86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 沟通》要求,就对阳泉煤业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重述事项,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必 要的沟通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阳泉煤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已出具书面意见报 告,阳泉煤业公司亦已按照同口径调整了2013年度、2012年度财务报表的对应数据。 我们认为,阳泉煤业公司的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阳泉煤业公司为201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 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此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