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第五届监事会审核意见2014-04-25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资料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
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审核
意见: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处理依据充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有关规定,会计政
策变更后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能够真实、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2、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会计
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准确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公允。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
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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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或授权委托监事)签字: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 4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