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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泉煤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4-07-17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 ........................... II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 III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IV

议案一:关于审议下属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融资情况、接受担保情况的议案......................... 1

议案二:关于审议对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的议案 .......................................... 3

议案三:关于审议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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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
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
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
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
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
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
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否则,大会主持人可以劝其退场。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
权等各项权利。
    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可提
问和发言。每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要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之后方可发言。
股东应针对议案内容发言,否则,大会主持人可以劝其终止发言。股东大会
在进行表决时,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不可进行大会发言。
    六、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由主
持人指定的相关人员作出答复或者说明。
    七、股东大会审议大会议案之后,应当对议案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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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
法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
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投票时应当注明股东名称或者姓名、所持公司股份
数、股东代理人姓名,以便统计投票结果。
    二、大会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在 “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
项,选择方式应当以在所选项对应的栏中打“√”为准;未填、错填、字迹
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
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三、本次会议议案表决完毕之后,请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将表决票及时
交给计票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四、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董事会须指定一名监票人,一名计票
人。股东的表决票由股东代表和两名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参加清点,并由见证
律师当场公布表决结果;股东对表决结果无异议,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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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23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7月23日9:30-11:30、13:00-15:00证券
交易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中心。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网络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主持人:董事长白英。

    一、会议议案
   (一) 关于下属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4年度融
资情况、接受担保情况的议案;
   (二)关于对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
   (三)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二、讨论、审议以上议案。

    三、表决以上议案。

    四、宣读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五、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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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融资情况、接受担保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贸公司”,已于2013年12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2013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交由阳泉煤业集团新环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环宇公司”)承包经营]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及公司与新环宇公司签
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需要对国贸公司在承
包经营期间发生的融资、担保等事项进行审议。目前,经测算,预计2014年
度国贸公司将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共计99.8亿元,其中包括公司与
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向
其进行担保取得的21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2014年度国贸公司申请融资的情况
                     国贸公司 2014 年度融资计划明细表
                                                                                         单位:亿元
                单    位                       流资贷款额        贸易融资额          贷款融资合计
国贸公司本部:                                       5.00              53.00                 58.00
          阳泉煤业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0.50                   0.50
          阳煤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3.00                 13.00
国贸公 阳泉煤业集团太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00                   3.00
司下属 阳煤华信(山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5.00                 15.00
子公司 山西阳煤中瑞能源有限公司                                        10.00                 10.00
          山西阳煤国新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0.30                                   0.30
                      小    计                          0.30              41.50              41.80
                  合    计                              5.30               94.5              99.80

    注:上述国贸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贸易融资借款期限均不超过6个月,均是以银
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的形式开出的,属于国贸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正常贸易业务。上述表
格中体现的国贸公司贸易融资额为国贸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4年度预计累计发生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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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预计2014年度国贸公司接受担保情况
    2014年度,阳煤集团将为国贸公司申请21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其
中包括:国贸公司及阳泉煤业集团太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贸公司下属子
公司)在光大银行太原分行申请的4亿元授信及融资;国贸公司在中国银行阳
泉分行申请的10亿元授信及融资;国贸公司在交通银行阳泉分行申请的4亿元
授信及融资;国贸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太原市金穗支行申请的3亿元授信及融
资。公司为上述21亿元贷款向阳煤集团提供反担保。

    三、预计2014年度国贸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的情况
    2014 年度,国贸公司拟对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共计
31,520 万元,其中: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3,500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按照持股比例测算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阳
煤华信(山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6,52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按照
持股比例测算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山西阳煤国新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1,500 万元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虽然国
贸公司已由新环宇公司进行承包经营,并纳入新环宇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但本着谨慎的原则,公司将仍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

    此议案已经 2014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7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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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申请银
          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福
公司”,公司持有景福公司70%的股份)技改项目工程进入最后攻坚阶段,矿
井技改及配套设施预计在2014年8月完工,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并开始矿井验
收。
       目前景福公司技改项目征地手续已办理至最后阶段,共计征地 265 亩,
需向寿阳县土管局缴纳土地出让金约 5,000 万元,景福公司已经缴纳 1,500
万元,还有约 3,500 万元尚未缴纳。现由于景福公司资金紧张,为保证技改
项目使用土地手续的顺利办理,确保按期联合试运转和投产,拟向山西寿阳
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3,000 万元,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相关股东需要对
该笔贷款按对景福公司的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测算,公司需要为
景福公司 2,10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要求景福公司以其经评估后
的价值不少于 2,520 万元的在建工程提供反担保。

       此议案已经 2014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7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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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公开发行中期票据(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并聘请华夏银行和招商银行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具体方案为:
    1.发行规模: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总金额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在
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
模及分期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董事会有效授权的董事长根据
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
    2.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在债
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次债券的
票面利率水平和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董事会有效授权
的董事长与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最终确定 。
    3.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发行期限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和董事会有效授权的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以及公
司对资金的需求最终确定 。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及下属公
司的日常营运资金 。
    5.发行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采用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
    6.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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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
    7.担保条款: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由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
就该笔担保向阳煤集团提供反担保。
    8.其他授权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
事项。

    此议案已经 2014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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