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关于向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14-07-22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临 2014-046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暨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申请授信额度:50,000 万元。
本次贷款金额:30,000 万元。
贷款期限:30,000 万元的贷款期限为一年。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继续向
财务公司申请贷款的,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贷款利率:30,000 万元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5%。
一、关联交易概述
今年以来,受煤炭价格下跌和销售回款困难的影响,阳泉煤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用流动资金不足,为保证生产经营需
要,公司拟向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
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
本次公司拟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人民币叁亿元整,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
基准利率上浮 5%,期限为一年。公司在授信额度内可继续向财务公司申请贷
款,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 10%,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含一年)。
公司授权财务总监李文记代表公司决定并办理上述信贷相关事宜、签署有关
合同等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贷款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名称: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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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西街 5 号;
3.法定代表人:廉贤;
4.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
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一、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融资
租赁。
7.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阳煤集团持有财务公司 50%的股权;公司持有
财务公司 40%的股权。财务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 833,988 万元,净资产为
145,098 万元,利润总额为 31,414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 739,475 万元,净资产为
157,522 万元,利润总额为 16,68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向关联方财务公司申请 30,000 万元贷款。公司可
在一年内继续向财务公司申请 20,000 万元贷款。
2.交易的定价方法: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5%。后期 20,000
万元贷款的利率由公司授权的财务总监在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利率范围内确
定。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本次公司拟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
30,000 万元,是为保证生产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
基准利率上浮 5%,期限为一年。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公司与财务公司。
2.贷款金额:人民币叁亿元(3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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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贷款期限:12 个月。
4.贷款利率:年利率为 6.3%。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
5.贷款的费用:除依法另行确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
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等)由公司承担。
6.其他: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人民币叁亿元整,是为保证生产经营需
要,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财务公司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此项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用资金需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7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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