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关于向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贷款的独立董事意见2014-07-22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资料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暨贷款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
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贷款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通过认真听取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管理层的介绍和说明后,对所
关心问题进行了质询和审议。经过认真讨论,对于下列事项予以独立、客观、
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向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叁亿元贷款,有助于满
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维持稳定的财务结构,提高经济效益,本次贷款,利
率符合市场行情,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向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暨贷款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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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贷款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授权独立董事)签字:
2014年 7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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