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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泉煤业: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11-08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临 2014-065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11 月 7 日上午 9 点在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中心召开;网络
投票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7 日上午 9:30—11:30 及下午 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09,907,67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8.6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123,8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1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白英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7 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陆新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第1页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
形成以下决议: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反对                  弃权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通过
                                                     (%)              (%)                 (%)
号
     关于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
1    任公司签订《原煤收购协议(续       6,857,536   99.8268   2,800     0.0408      9,100         0.1325     通过
     签稿)》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
2    任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协议(续       6,857,536   99.8268   2,800     0.0408      9,100         0.1325     通过
     签稿)》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阳泉煤业
     集团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
3                               1,409,895,776       99.9992   2,800     0.0002      9,100         0.0006     通过
     其下属公司提供贷款展期担保
     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申请注册 30 亿元
4    中期票据事宜变更承销机构的 1,409,895,776       99.9992   2,800     0.0002      9,100         0.0006     通过
     议案
     关于通过兴业银行进行融资的
5                               1,409,895,776       99.9992   2,800     0.0002      9,100         0.0006     通过
     议案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
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反对                         弃权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                 (%)                            (%)
号
     关于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
1    任公司签订《原煤收购协议(续     6,857,536     99.8268     2,800      0.0408           9,100           0.1325
     签稿)》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
2    任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协议(续     6,857,536     99.8268     2,800      0.0408           9,100           0.1325
     签稿)》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阳泉煤业
     集团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
3                                     6,857,536     99.8268     2,800      0.0408           9,100           0.1325
     其下属公司提供贷款展期担保
     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申请注册 30 亿元
4    中期票据事宜变更承销机构的       6,857,536     99.8268     2,800      0.0408           9,100           0.1325
     议案
     关于通过兴业银行进行融资的
5                                     6,857,536     99.8268     2,800      0.0408           9,100           0.1325
     议案


                                                  第2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五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及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
    第1、2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1,403,038,240股不计入上
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曹一然和张妍担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
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11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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