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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泉煤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参与受让下属公司集团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事宜的独立意见2014-12-09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资料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参与受让下属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天泰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拟审议
的《关于拟参与受让下属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事
宜的议案》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和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通过听取公司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及管理层的介绍和说明后,对所关心问题进行了质询和审议。经过
认真讨论,对于上述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参与受让下属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天泰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泰公司”)49%股权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并且得到了
山西省国资委的认可和批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从长远发展考虑,本次收购股权符合公司做大做强煤电主业的
战略方向;结合当前煤炭市场形势,公司收购天泰公司股权时机较为有利,
收购价格合理。

    公司董事会在表决上述议案时,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关于拟参与受让下属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9%
股权事宜的议案》。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资料


(此页无正文,为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参与
受让下属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事宜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董事(或授权委托董事)签字:




                                         201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