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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泉煤业: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2015-01-01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
                    评估报告
           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4)第 333D 号
                   (共一册,第一册)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阳泉煤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目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评估报告摘要 ............................................................ 2
评估报告 ............................................................... 10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10
    二、         评估目的 ........................................................................................................................... 20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21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25
    五、         评估基准日 ...................................................................................................................... 25
    六、         评估依据 ........................................................................................................................... 26
    七、         评估方法 ........................................................................................................................... 29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8
    九、         评估假设 ........................................................................................................................... 40
    十、         评估结论 ........................................................................................................................... 41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46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48
    十三、 评估报告日 ...................................................................................................................... 49
附件 ................................................................... 50
    一、         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 51
    二、         产权持有单位净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 52
    三、         委托方与产权持有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 53
    四、         委托方与产权持有单位产权登记证 ............................................................................ 54
    五、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 55
    六、         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承诺函 ..................................................................................... 56
    七、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 57
    八、         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 58
    九、         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59
    十、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 60
    十一、 重要取价依据 .................................................................................................................. 61
    十二、 其他重要文件 .................................................................................................................. 62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010-85868816 传真:010-85868385 邮编:100025
东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住邦 2000 商务中心 1 号楼 A 区 707 室
                                                                       -1-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阳泉煤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本评估报告,是在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负债进行了认真的
核实、评定估算等必要评估程序的基础上作出的,针对本评估报告,特作如下声
明:
       一、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
评估准则,恪守了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
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
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
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 注册资产评估师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无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与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无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
见。
       四、 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其他评估人员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
及资产进行了现场调查;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
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发现的
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
告的要求,但无法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五、 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
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 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
的,仅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评估机构及签
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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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
                                     评估报告摘要
                            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4)第 333D 号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
 理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
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
因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
目所涉及的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的部分资产及负债进行了
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对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与煤电相关的部分
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提供其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阳泉煤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拟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提供价值参考。
     本次评估对象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
及负债。评估范围包括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拨付所属阳泉煤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煤层气发电分公司和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层气开发利
用分公司的相关资产及负债;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山西新景矿煤业
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相关资产;寺家庄储配
站和石港储配站全部资产和负债;以及在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层气
发电分公司贵石沟厂区使用的两台进口发电机组。具体范围以产权持有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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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的评估申报表为准;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8 月 31
日。
       评估师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等为前提,采
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定估算,并将其评估结果作为本评估报告的最终结论。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至评估基准日,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与
煤电相关的部分资产经审计后的账面价值为 94,876.60 万元,全部负债账面价值为
31,253.97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63,622.63 万元,经过评估,全部资产评估价
值为 125,641.15 万元,全部负债评估价值为 31,253.97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94,387.18 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30,764.55 万元,增值率为 48.35%。如下表所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4 年 8 月 31 日
产权持有单位: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44,189.78         45,182.94       993.16              2.25
2      非流动资产                        50,686.82         80,458.21     29,771.39            58.74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              -            -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8      固定资产                          26,256.11         54,281.55     28,025.44           106.74
9      在建工程                          24,368.74         26,176.66      1,807.92             7.42
10     工程物资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油气资产                                       -              -            -
14     无形资产                                       -              -            -
15     开发支出                                       -              -            -
16     商誉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1.97                   -      -61.97          -100.00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010-85868816 传真:010-85868385 邮编:100025
东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住邦 2000 商务中心 1 号楼 A 区 707 室
                                                -3-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20              资产总计                 94,876.60       125,641.15      30,764.55                32.43
21   流动负债                            31,253.97        31,253.97                   -                  -
22   非流动负债                                      -               -                -
23              负债合计                 31,253.97        31,253.97                   -                  -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63,622.63        94,387.18      30,764.55                48.35
     其中:
     至评估基准日,煤层气发电分公司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账面价值为 31,353.54
万元,全部负债账面价值为 15,815.98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5,537.56 万元,经
过评估,全部资产评估价值为 39,492.19 万元,全部负债评估价值为 15,815.98 万
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23,676.21 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8,138.65 万元,增值率为
52.38%。如下表所示:

                              煤层气发电分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3,057.19        13,057.15         -0.04                 -0.00
2    非流动资产                         18,296.36        26,435.04       8,138.69                 44.48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               -            -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8    固定资产                            14,229.11        22,116.04      7,886.94                 55.43
9    在建工程                             4,067.25         4,319.00        251.75                     6.19
10   工程物资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油气资产                                        -               -            -
14   无形资产                                        -               -            -
15   开发支出                                        -               -            -
16   商誉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20              资产总计                31,353.54        39,492.19       8,138.65                 25.96
21   流动负债                            15,815.98        15,815.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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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住邦 2000 商务中心 1 号楼 A 区 707 室
                                               -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22   非流动负债                                      -               -            -
23              负债合计                 15,815.98        15,815.98               -                  -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5,537.56        23,676.21      8,138.65             52.38

     至评估基准日,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账面价值为
50,210.13 万元,全部负债账面价值为 14,221.16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5,988.97
万 元 , 经 过 评 估 , 全 部 资 产 评 估 价 值 为 57,501.16 万 元 , 全 部 负 债 评 估 价 值 为
14,221.16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43,280.00 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7,291.03 万
元,增值率为 20.26%。如下表所示:

                            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31,132.59        32,125.79        993.20                 3.19
 2   非流动资产                         19,077.54        25,375.37       6,297.83             33.01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               -            -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8   固定资产                             8,285.35        13,677.61      5,392.26             65.08
 9   在建工程                            10,730.22        11,697.76        967.54                 9.02
10   工程物资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油气资产                                        -               -            -
14   无形资产                                        -               -            -
15   开发支出                                        -               -            -
16   商誉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1.97                 -     -61.97           -100.00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20              资产总计                50,210.13        57,501.16       7,291.03             14.52
21   流动负债                            14,221.16        14,221.16               -                  -
22   非流动负债                                      -               -            -
23              负债合计                 14,221.16        14,221.16               -                  -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010-85868816 传真:010-85868385 邮编:100025
东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住邦 2000 商务中心 1 号楼 A 区 707 室
                                               -5-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5,988.97         43,280.00     7,291.03             20.26


     至评估基准日,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
公司租赁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相关资产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账
面价值为 3,741.65 万元,经过评估,全部资产评估价值为 18,487.89 万元,资产评
估增值 14,746.25 万元,增值率为 394.11%。如下表所示: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租赁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相关资产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               -            -
2    非流动资产                         3,741.65         18,487.89       14,746.25           394.11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               -            -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8    固定资产                             3,741.65        18,487.89      14,746.25           394.11
9    在建工程                                        -               -            -
10   工程物资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油气资产                                        -               -            -
14   无形资产                                        -               -            -
15   开发支出                                        -               -            -
16   商誉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20              资产总计                3,741.65         18,487.89       14,746.25           394.11
21   流动负债                                        -               -            -
22   非流动负债                                      -               -            -
23              负债合计                             -               -            -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741.65        18,487.89      14,746.25           394.11
     至评估基准日,寺家庄储配站及石港煤层气储配站全部资产(包含瓦斯发电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010-85868816 传真:010-85868385 邮编:100025
东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住邦 2000 商务中心 1 号楼 A 区 707 室
                                               -6-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机 组 ) 经 审 计 后 的 全 部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9,571.27 万 元 , 全 部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为
1,216.83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8,354.44 万元,经过评估,全部资产评估价值为
10,159.90 万元,全部负债评估价值为 1,216.83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8,943.08 万
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588.63 万元,增值率为 7.05%。如下表所示:

     寺家庄储配站及石港煤层气储配站全部资产(包含瓦斯发电机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               -            -
 2    非流动资产                          9,571.27       10,159.90        588.63                  6.15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               -            -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8    固定资产                                       -               -            -
 9    在建工程                              9,571.27      10,159.90       588.63                  6.15
10    工程物资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油气资产                                       -               -            -
14    无形资产                                       -               -            -
15    开发支出                                       -               -            -
16    商誉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20               资产总计                 9,571.27       10,159.90        588.63                  6.15
21    流动负债                              1,216.83       1,216.83               -                  -
22    非流动负债                                     -               -            -
23               负债合计                   1,216.83       1,216.83               -                  -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8,354.44       8,943.08       588.63                  7.05



     评估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在评估报告中作了特别事项说明,特提
请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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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1)本次评估中,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

资产明细和账面价值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审定并出具了“关于阳

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有的煤电业务相关资产的净资产清查的专项审

计报告(中喜专审字【2014】第 0468 号)”。

    (2)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而是

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和在未借助任何

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并且本次委估机器设备中 2009 年及

以后年度购置的机器设备重置成本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3)评估师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

做技术检测,而是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和在未

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4)列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尚未进行结算审计,被评估单位根据审核预算

确定各在建工程的入账价值。在建工程的入账价值谨慎反映了各单项工程的形象进

度,被评估单位承诺不存在未记账的未付工程款。

    (5)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部分车辆,因长期外出,评估人员未能对其进行现场

核实,本次通过向相关人员了解该类车辆历史使用情况和现时车况,查阅入账原始凭

证及其它所掌握资料进行价值评估。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车辆评估明细表中第 16 项

——德龙牵引车、第 17、18 项——CNG 槽车的行车证登记车主与被评估单位不符(为

山西阳煤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产权持有单位已经出具说明,承诺对其拥有

合法权属。

    (6)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建筑物占用的土地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授权经营或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由于土地权属及历史原因,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

房产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对此,产权持有单位已出具专项说明,承诺该部分建筑

为其合法拥有,产权不存在瑕疵事项。

    (7)本次评估有关评估范围的确定,关于委估资产涉及的其他相关权益,详见

评估说明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附件”中“五、 资产负债情况、

未来经营和收益状况预测说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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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本评估报告须经山西省国资委核准后方可使用,经核准的评估报告评估结论

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为一年,即从资产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8 月 31 日起

至 2015 年 8 月 30 日止。

     本评估报告日为 2014 年 12 月 10 日。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

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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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
                                         评估报告
                            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4)第 333D 号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

目所涉及的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在 2014 年

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项目的委托方为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权持有单位为阳泉煤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业务约定
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山西省国资委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估报
告使用者。
     (一) 委托方概况
     1.概况
     企业名称: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白英
     注册资本:贰拾肆亿零伍佰万元整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范围:煤炭生产、洗选加工、销售(仅限分支机构).设备
租赁;批发零售汽车(除小轿车)、施工机械配件及材料。;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有效期至 2018 年 8 月 7 日);电力生产、销售(仅限分公司);煤层气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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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管道燃气(仅限分公司)***
     2.企业简介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成
立于 1999 年 12 月 30 日,是由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
合其他四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7 月 5 日,经山西省工商
行政管理局核准,正式更名为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9]163 号文批准,
以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阳泉煤业(集团)实业开发
总公司(现更名为阳泉市新派新型建材总公司)、山西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庆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多种经营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公
司,于 1999 年 12 月 30 日在山西省工商局登记注册。公司总股本 33100 万元,其
中: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下属一矿、二矿和第二热电厂经评估后
价值为 49955.67 万元的生产经营性净资产投入股份公司,按 65.01%的折股比例认
购股份公司 32475.9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98.11%;阳泉市新派新型建材总公司、
山西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庆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多种经营
总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出资 240 万元,按 65.01%的折股比例折价入股,各认购
156.02 万股,各占总股本的 0.47%。”
                                           股权结构

                                             十大股东明细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03,038,240           58.34    流通 A 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12,001,160             0.50   流通 A 股
阳泉煤业集团多种经营总公司                              6,740,440             0.28   流通 A 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
                                                        6,360,898             0.26   流通 A 股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 300 交易
                                                        4,796,750             0.20   流通 A 股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374,951             0.18   流通 A 股

中国建设银行-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4,196,129             0.17   流通 A 股

浙江万亿投资有限公司                                    2,729,882             0.11   流通 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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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陈松文                                                 2,634,398              0.11   流通 A 股
上海山木高级时装有限公司                               2,490,000              0.10   流通 A 股
合计                                                1,449,362,848           60.25


       (二) 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1. 概况
       企业名称: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阳泉市北大西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赵石平
       注册资本:柒拾伍亿捌仟零叁拾柒万贰仟叁佰元整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原煤开采(限分支机构)及加工。煤层气开发。建筑安装。勘察

设计。物资供销。铁路公路运输。煤气、电力生产(权限分支机构)。仓储服务。房

地产经营。矿石开采、加工。饮食、住宿、文化娱乐服务(权限分支机构)。机械修

造。加工木材、建材、钢材、磁材、化工产品、金属制品、服装、劳保用品、矿灯、

广告制作。印刷。消防器材、医疗器械修理、销售。汽车修理(仅限分支机构)。种

植、养植(除国家限制禁止种养的动植物)。园林营造。本企业自产的磁材、铝材、

玛钢件、服装的出口。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及零配件。房屋、场地及机械设备租赁;制造、加工、销售煤矿机械配件、橡胶制

品、输送带、升降带、带芯(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2. 企业简介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为阳泉矿务局,成立于 1950 年 1 月,
1997 年 12 月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是原煤炭工业部直属的 94 家国有重点煤炭企
业之一,1998 年划归山西省政府管理。2005 年 12 月经过债转股后,现已成为由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建设银
行共同出资组建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现为山西省属五大煤炭集团之一,由山西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是国家规划的 14 个煤炭生产基地
之一,也是山西省属五大煤炭集团之一,现已成为以煤炭和煤化工为主导产业,
铝电、建筑建材地产、装备制造、贸易物流服务业共同发展的煤基多元化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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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拥有包括阳泉煤业、阳煤化工、山西三维、太化股份等四个上市公司在内的分子
公司 567 个,总资产 1262 亿元,职工 17.6 万人,位列中国煤炭工业 100 强第 10
位,中国企业 500 强第 93 位、2012 年实现销售收入 1802 亿元。
     经过 60 余年的发展,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发展为一个以煤炭和
煤化工为主导产业,铝电、建筑建材地产、装备制造、物流贸易、新兴产业为支
撑的煤基多元化企业集团。阳煤集团井田规划总面积 2,017.8 平方公里,地质储量
2,197,071 万吨,可采储量 943,365 万吨,是我国最大的无烟煤生产企业;主要产
品有块炭、精煤、末煤等 3 大品种,20 多个产品,“阳优”品牌在用户中具有十分
高的知名度、信誉度,其中多个品种荣获国家、省优质产品称号,是电力、冶金、
化工、建材和民用的上好燃料和原料,在全国设有便捷高效的销售网络,特别是
与诸多大钢厂、大电厂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产品除销往钢厂、电厂外,
还广泛应用于化工、建材等行业,并出口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特大型钢铁公司。
非煤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收入占比已达 80%,产品种类众多,其中:化工产品主
要有尿素、甲醇、聚氯乙烯、离子膜烧碱、纯碱、1,4—丁二醇、辛醇、液氯等产
品;铝电产品主要有铝锭、氧化铝、金属镓、电力等。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8 月 31 日,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
称、股份比例结构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09,592.20       54.03%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306,415.00       40.42%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2,030.00        5.55%
                        合       计                                   758,037.20      100.00%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山西省国资委”)是根据中共

山西省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晋发[2003]27 号)设置的山西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山西省人民政府授

权山西省国资委代表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由于公司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行使股东权利。
    3.近三年资产、负债、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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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1)近年财务状况如下表(母公司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流动资产                                  3,546,405.02           3,071,650.44        2,597,058.87
非流动资产                                3,417,292.15           2,920,825.24        2,120,003.2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576.05               3,438.15            3,222.62
持有至到期投资                              303,701.48             103,697.29           36,688.56
长期股权投资                              2,032,434.85           2,016,772.85        1,253,780.50
投资性房地产                                  7,512.01               7,882.68            8,356.94
固定资产                                    288,964.56             264,826.52          322,841.20
在建工程                                    313,055.60             327,929.18          248,222.24
固定资产清理                                      54.38                945.36              868.35
无形资产                                    431,833.40             170,146.61          197,092.55
长期待摊费用                                      63.00                     0            6,967.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096.83              25,186.61           41,962.54
            资产总计                      6,963,697.17           5,992,475.69        4,717,062.13
流动负债                                  1,943,388.35           1,962,627.99        2,154,726.19
非流动负债                                3,501,246.41           2,464,457.17        1,025,752.61
            负债合计                      5,444,634.76           4,427,085.15        3,180,478.79
           所有者权益                     1,519,062.41           1,565,390.53        1,536,583.34


    (2)近年经营情况如下表(母公司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977,638.72           1,049,574.51              989,712.23
减:营业成本                            702,377.99             782,681.37              757,334.3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509.56              20,528.13               19,730.90
销售费用                                   943.66                1,548.30                1,038.82
管理费用                                157,133.00             172,931.83              208,580.46
财务费用                                150,423.04              67,249.71               36,868.15
资产减值损失                              4,882.38               2,276.56                7,842.90
加:投资收益                             63,684.78              67,799.65               18,992.53
二、营业利润                              6,053.86              70,158.27              -22,690.79
加:营业外收入                           24,226.64              30,937.93               25,642.68
减:营业外支出                            2,446.16              27,737.68                1,859.09
三、利润总额                             27,834.34              73,358.52                1,092.80
减:所得税费用                           -7,074.58              32,220.59                 -340.64
四、净利润                               34,908.92              41,137.94                1,4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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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上述 2011 年—2013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

留审计报告。
    4、与本次评估有关的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设单位简介
    (1)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
    名称: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
    住所:阳泉矿区赛鱼西川
    负责人:朱英战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经营范围:煤气储存、输配、销售,销售钢材、木材、建材、五金、交电、煤气
专用产品,燃气器具销售、安装、维修,煤气设施维修,家用煤气表标定、校验、修
理,房屋出租,煤层气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审批的,应取得审
批或许可后持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是阳泉煤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下设的分支机构,其内部管理机构设十部一室四中心,阳泉本部设十二个
煤气储配站、七个煤气管理所,负责阳泉矿区煤层气的开发利用、煤层气储存输配销
售、煤层气设施维护管理、用户管理以及向阳泉市、平定县供气;阳泉阜外设寿阳、
昔阳、和顺、左权四中心,负责寿阳平舒、开元、新元矿、昔阳寺家庄矿、和顺新大
地矿、左权石岗矿煤层气利用管理工作。目前,煤层气已广泛用于发电、氧化铝原料
焙烧、工业锅炉及空调、民用燃气、汽车燃料、工业燃料等领域,取得了良好的安全
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近年来,该公司已建成投产储配站 16 座,总储配能力达 31 万立方米,建有调压
站 96 座,铺设中低压管网 520 公里,年输配能力达 9 亿立方米。现有煤气用户 7 万户,
大型工业用户 12 户(电厂、氧化铝厂、阳泉市、平定县、二矿 K4 锅炉、三矿七尺煤
锅炉、机关南区锅炉、平舒矿、杨德电厂、寺家庄矿、瑞阳公司、新大地矿等),其
他用户 200 户。2013 年末资产总额 53194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 23000 万元,净值
8831 万元,期末在册职工 816 人。2013 年实现供气量 63300 万立方米,销售收入 29800
万元,利润总额 17200 万元,年人均工资 5 万元,争取煤层气抽采利用财政补贴 6660
万元,争取增值税退税 3340 万元,获得国际 CDM 减排收入 1810 万元。
    煤层气(矿井瓦斯),在阳泉矿区的资源十分丰富,经有关部门实地勘察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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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在埋深 1500 米以浅的 3020 平方公里范围内,煤层气资源总储量约为 6847 亿立方米(纯
甲烷)。目前,集团公司是全国煤矿矿井煤层气(矿井瓦斯)抽排量最大的矿区,也
是全国进行煤层气(矿井瓦斯)井下抽放较早的矿区之一。
       煤层气抽采和利用可享受国家及地方的优惠政策,并且碳排放减排指标可进入国
际交易市场取得收益。根据财政部《关于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的实施意见》(财
建[2007]114 号),在我国境内从事煤层气(含瓦斯,下同)开采的企业均有资格享受
财政补贴,中央财政按 0.2 元/立方米煤层气(折纯)标准对煤层气开采企业进行补贴,
在此基础上,地方财政可根据当地煤层气开发利用情况对煤层气开发利用给予适当补
贴,具体标准和补贴办法由地方财政部门自主确定。在我省目前具体执行按 0.05 元/
立方米煤层气(折纯)标准对煤层气开采企业进行补贴。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加快煤层气抽采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6 号),为加快
推进煤层气资源的抽采利用,鼓励清洁生产、节约生产和安全生产,经国务院批准,
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先
征后退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煤层气技术的研究和扩大再生产,不征收企业所得税。阳
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所属单位进行瓦斯发电和氧化铝焙烧申报 CDM 项
目,已通过国家发改委立项审批并上报联合国。根据项目运营期内实际利用瓦斯量通
过联合国指定核查机构计算确定碳减排量,提交审核报告报联合国审批,作为碳减排
确认指标,委托英国 COMCO 公司提交伦敦碳交易市场与五家购买方交易,交易价格
随行就市,历史上交易价格在 8-13 欧元/吨。近年受美国等区域组织干扰,交易价格跌
至 0.38-13 欧元/吨。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7 年至 2013 年落实煤层气优
惠政策及 CDM 收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煤层气抽采量    煤层气利用量 财政补贴 增值税退税
年份                                                            CDM 收益   合计               备注
        (万标准立方米) (万标准立方米) (万元)   (万元)
 2007            42683          10556     2639            578               3217
                                                                                   1.2011 年退税 2568 万元已审
 2008            42552          17080     4270           2302       4717   11289
                                                                                   批,未拨付。
 2009            55997          14240     3560           1381       6611   11552
 2010            60335          18548     4637           1556       5334   11527
 2011            65787          20808     5202           2568      13487   21257 2.2012 年财政补贴 6660 万元和
 2012            91160          26640     6660           3814       3640   14114 退税 3814 万元为拟申报数
 2013            96500          27830     6958           3210       1800   11968
合计            455014         135702    33926          15409      35589   84924 3.2013 为预计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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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随着集团公司做大做强、转型跨越发展战略的实施,煤层气产业将步入更为有利

的发展机遇期,“十二五”期间,公司将建设含氧煤层气液化厂、压缩煤层气(CNG)

项目、低浓度瓦斯提纯及低浓度瓦斯发电等大型煤层气利用项目,这类大型项目的建

成不仅为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做出重大贡献,还将带来丰厚的经济价值

和社会价值,预计到 2015 年煤层气开采总纯量达到 38 亿立方米,利用总纯量达到 24

亿立方米,销售收入达到 69 亿元,将逐步形成煤层气开发利用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新

格局。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2012 年12 月31 日   2013 年12 月31 日     2014 年8 月31 日
1        流动资产                        154,152,923.64      34,9614,302.89        253,551,562.96
2        非流动资产                      134,703,358.09      182,322,586.71        184,093,841.21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股权投资
6        投资性房地产
7        固定资产                         88,894,739.94       88,311,595.74         82,666,655.08
8        在建工程                         45,808,618.15       94,010,990.97        101,427,186.13
9        无形资产
10                长期待摊费用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       资产总计                        288,856,281.73      531,936,889.60        437,645,404.17
13       流动负债                        159,260,949.31      262,267,338.88        159,507,666.93
14       非流动负债
15       负债总计                        159,260,949.31      262,267,338.88        159,507,666.93
16       净资产                          129,595,332.42      269,669,550.72        278,137,737.24


       (2)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层气发电分公司
       煤层气发电分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7 月,设计规模终期总装机容量为 90MW,下设
有神堂嘴、虎尾沟、贵石沟三个电站,现有职工 102 人。一期工程于 2006 年 6 月 22
日开工建设,2007 年 7 月 1 日正式生产发电,一期装机容量为 28.9MW。二期工程于 2011
年 5 月 18 日破土动工,装机容量为 22MW。二期工程完工后,煤层气发电分公司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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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总容量将由现有的 28.9MW 扩张为 50.9MW。公司神堂嘴电站位于阳泉郊区神堂嘴村,
选用 4 台奥地利颜巴赫公司的 JGS620GS-S.L 机组和 4 台德国德国道依茨公司的
TCG2032V16 机组。虎尾沟电站位于阳泉矿区虎尾沟,选用 3 台美国卡特彼勒公司的
G3520C 机组。贵石沟电站位于阳煤集团五矿贵石沟地区,选用 6 台德国道依茨公司的
TCG2020V20 机组及 2 台正在调试的机组。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
序号                  项目               2012 年12 月31 日   2013 年12 月31 日     2014 年8 月31 日
1        流动资产                           76,110,523.81       86,910,165.25        13,0607,113.66
2        非流动资产                        118,288,228.26      182,281,150.15        180,304,664.89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股权投资
6        投资性房地产
7        固定资产                          118,288,228.26      155,536,263.24        144,051,020.53
8        在建工程                                               26,744,886.91         36,253,644.36
9        无形资产
10                长期待摊费用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       资产总计                          194,398,752.07      269,191,315.40        310,911,778.55
13       流动负债                          182,983,801.25      266,427,080.60        299,532,938.22
14       非流动负债
15       负债总计                          182,983,801.25      266,427,080.60        299,532,938.22
16       净资产                             11,414,950.82        2,764,234.80         11,378,840.33


       (3)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阳泉煤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相关资产


       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是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在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租赁使用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
的部分资产,包括 104 项建(构)筑物和 17 项机器设备。账面原值 224,160,926.68 元,账
面净值 40,826,012.92 元,计提减值准备 3,409,538.41 元,固定资产账面净额为
37,416,474.51 元。该部分资产购置建造于 2005 年至 2012 年期间,大部分资产购建资
金使用煤矿安全费用和维检费,因此账面净值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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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建(构)筑物包括房屋、构筑物、设施安装工程和井巷工程。其中房屋主要有保安风
井的主扇机房和热风炉房;构筑物有净化间水池、室外场面工程、广场土建及场面工
程、广场进场道路等;设施安装工程有抽放管路安装工程、进风立井管道及电缆铺设
工程、芦北至保安区 35KV 电力线路安装工程;井巷工程有保安进风立井和回风立井。
截止基准日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未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形。
    设备共计 24 台套机器设备,主要设备有软启动装置、新景至黄沙嘴线路和 2 台下
矿井离心式主扇风机。均可正常使用。
    (4)寺家庄储配站及石港煤层气储配站全部资产(包含瓦斯发电机组)
     寺家庄储配站及石港煤层气储配站是由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
两个储配站,分别位于平定县和左权县境内,工程均于近期完工并已投入试运转阶段,
待验收合格后将移交给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使用。
    另外 2 台瓦斯发电机组存放于煤层气发电分公司位于贵石沟的发电厂厂区,由
于尚在调试期阶段,尚未调拨至煤层气发电分公司。
     (三) 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理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贸易业务,实现公司针对下属上市

公司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和阳煤股份其他股东作出的促进上

市公司业务完整的承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以所持有的部分煤电资产

置换阳煤股份所持有的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其中阳

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用于置换资产的包括:

    1、公司所持有的晋中市阳煤扬德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 51%股权;

    2、公司所持有的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层气发电分公司资产和阳泉煤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资产;

    3、公司所持有的阳泉煤业集团创日泊里煤业有限公司 70%股权;

    4、公司租赁给阳煤股份使用的资产;

    5、公司与阳煤股份认可的其他与阳煤股份业务发展有关的资产。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用于置换资产为所持有的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

易有限责任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资产置换方案的主要内容:阳煤集团和阳煤股份聘请审计、评估机构对置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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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截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根据经国资委核准的置换资产的评估

价值确定阳煤股份用于置换的国贸公司的股权比例。最终双方签订具体的《资产置换

协议》。

    已履行的内部批准程序:阳煤集团已就该事项召开了阳煤集团董事会、党委会、

经理层联席会议,尚待就相关事项获得省国资委的批准,阳煤股份尚待就该事项履行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资产置换方案符合公司逐步将煤电资产装入阳煤股

份的长远规划,减少了公司与阳煤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部分实现了公司对中国证监

会和阳煤股份其他股东作出的承诺。资产置换方案完成后,国贸公司将不再纳入阳煤

股份的合并报表范围,可以简化阳煤股份对外承包国贸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程序。
       二、 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对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煤层气发电分公司、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的
净资产;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层气发电、开发利用相关的其他资产及
相关负债,以及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租赁给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的资产等进行评估,提供其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置换提供价值参考。
    本次评估涉及的经济行为文件为:
    1、2014 年 11 月 7 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煤集团
以所持有的煤电业务相关资产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
易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置换有关问题的批复》(晋国资产权函【2014】570 号)。
    2、2014 年 9 月 15 日《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所持有的煤电业务
相关资产置换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股
权的请示》(阳煤财字【2014】914 号)及附件《资产置换方案涉及相关资产的情况说
明》
    3、2014 年 9 月 17 日,《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党委会、经理
层联席会议纪要》(阳煤会纪【2014】266 号)。
    4、2014 年 11 月 28 日《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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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二次会议决议》
     5、2014 年 7 月 25 日《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置换国贸公司股权的
请示》(阳泉煤业发【2014】29 号)。
     6、2014 年 9 月 14 日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委托书》。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
及负债。评估范围包括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阳泉煤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煤层气发电分公司和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层气开发利用
分公司的相关资产及负债;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山西新景矿煤业有
限责任公司租赁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相关资产;寺家庄储配站
和石港储配站全部资产和负债;以及在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层气发
电分公司贵石沟厂区使用的两台进口发电机组。资产类型及账面价值分别列示如
下:
1、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层气发电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项目
                                                                       A
 1   流动资产                                                     13,057.19
 2   非流动资产                                                   18,296.36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5   长期应收款                                                        -
 6   长期股权投资                                                      -
 7   投资性房地产                                                      -
 8   固定资产                                                     14,229.11
 9   在建工程                                                      4,067.25
10   工程物资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13   油气资产                                                          -
14   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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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15   开发支出                                                         -
16   商誉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                资产总计                                        31,353.54
21   流动负债                                                     15,815.98
22   非流动负债                                                       -
23                负债合计                                        15,815.98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5,537.56


2、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项目
                                                                       A
 1   流动资产                                                     31,132.59
 2   非流动资产                                                   19,077.54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5   长期应收款                                                        -
 6   长期股权投资                                                      -
 7   投资性房地产                                                      -
 8   固定资产                                                      8,285.35
 9   在建工程                                                     10,730.22
10   工程物资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13   油气资产                                                          -
14   无形资产                                                          -
15   开发支出                                                          -
16   商誉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1.97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                资产总计                                        50,210.13
21   流动负债                                                     14,221.16
22   非流动负债                                                        -
23                负债合计                                        14,221.16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010-85868816 传真:010-85868385 邮编:100025
东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住邦 2000 商务中心 1 号楼 A 区 707 室
                                             -22-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5,988.97


     3、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
的相关资产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项目
                                                                       A
 1   流动资产                                                          -
 2   非流动资产                                                    3,741.65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5   长期应收款                                                        -
 6   长期股权投资                                                      -
 7   投资性房地产                                                      -
 8   固定资产                                                      3,741.65
 9   在建工程                                                          -
10   工程物资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13   油气资产                                                          -
14   无形资产                                                          -
15   开发支出                                                          -
16   商誉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                资产总计                                         3,741.65


4、寺家庄储配站及石港煤层气储配站全部资产(包含瓦斯发电机组)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项目
                                                                       A
1    流动资产                                                                               -
2    非流动资产                                                    9,571.27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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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5   长期应收款                                                        -
 6   长期股权投资                                                      -
 7   投资性房地产                                                      -
 8   固定资产                                                          -
 9   在建工程                                                      9,571.27
10   工程物资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13   油气资产                                                          -
14   无形资产                                                          -
15   开发支出                                                          -
16   商誉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                资产总计                                         9,571.27
21   流动负债                                                      1,216.83
22   非流动负债                                                        -
23                负债合计                                         1,216.83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8,354.44


     以上数据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审定,并出具中喜专审字
【2014】第 0468 号净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相关委估资产占用的土地由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授权经营或
划拨方式取得,未纳入本次评估范围,资产置换完成后由阳泉煤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租赁使用,本次评估未考虑土地对委估资产价值的影响。
     本次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不存
在表外资产。
     (二) 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大的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本次评估范围中,影响较大的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其中
     煤层气发电分公司主要资产是分布于神堂嘴、虎尾沟、贵石沟的三座发电站
固定资产。其中神堂嘴电站位于阳泉郊区神堂嘴村,选用 4 台奥地利颜巴赫公司
的 JGS620GS-S.L 机组(4×3025KW)和 4 台德国德国道依茨公司的 TCG2032V16
机组(4×4000KW)。虎尾沟电站位于阳泉矿区虎尾沟,选用 3 台美国卡特彼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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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的 G3520C 机组(3×1800KW)。贵石沟电站位于阳煤集团五矿贵石沟地区,选用 6
台德国道依茨公司的 TCG2020V20(6×1900KW)机组及 2 台正在调试机组 (2×
3000KW)。各发电站中主要建筑物为安装发电机组的主厂房;安装煤层气预处理
系统的预处理车间及安装各监控系统控制端口的主控楼等。
     煤层气开发利用公司的主要资产是分布于一矿(五千罐)、三矿(五千罐)、
虎尾沟(三万罐)、五矿(两万罐和五万罐)、赛鱼(五万罐)及神堂嘴(两万
罐)等 6 个煤层气储配站的固定资产。各站主要设备为加压设备及电力设备等。
主要建筑物为加压机房、变电室及综合办公楼等。主要构筑物为煤层气储气罐。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
相关资产,主要包括佛洼风井工程和保安风井工程等。其中佛洼风井工程主要为
其管路敷设等;保安风井工程主要包括进风立井、回风立井等。
     其他资产主要包括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建设完成的寺家庄煤
层气储配站、石港煤层气储配站和尚在调试期的两台瓦斯发电机组。
     (三) 企业无形资产状况
     本次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委托确定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不存在无
形资产。
     (四) 企业表外资产状况
     本次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委托确定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不存在表
外资产。
     (五)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状况
     本次评估无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经济行为和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此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即
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
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 2014 年 8 月 31 日。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确定主要考虑了会计期末以及有利
于本次经济行为实现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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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六、 评估依据
       (一) 经济行为依据
    1、2014 年 11 月 7 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煤集团
以所持有的煤电业务相关资产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
易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置换有关问题的批复》(晋国资产权函【2014】570 号)。
    2、2014 年 9 月 15 日《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所持有的煤电业务
相关资产置换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股
权的请示》(阳煤财字【2014】914 号)及附件《资产置换方案涉及相关资产的情况说
明》
    3、2014 年 9 月 17 日,《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党委会、经理
层联席会议纪要》(阳煤会纪【2014】266 号)。
    4、2014 年 11 月 28 日《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
二次会议决议》
    5、2014 年 7 月 25 日《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置换国贸公司股权的
请示》(阳泉煤业发【2014】29 号)。
    6、2014 年 9 月 14 日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委托书》。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主席令 2008 年第 5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2 号,
2007 年 8 月 30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91 号令,1991 年);
       6.《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资办发[1992]第 36 号);
       7.《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 378 号令,2003 年);
       8.《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 3 号令,200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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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9.《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第 12 号,2005 年);
     10.《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资委产权
[2006]274 号);
    11.《山西省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实施办法》(晋政办发[2006]33 号)
     12.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三) 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
     3.《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 号);
     5.《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6.《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7.《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 号);
     8.《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07]189 号);
     9.《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 号);
     10.《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11.《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 号)
     1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 号);
     13.《中评协关于修改评估报告等准则中有关签章条款的通知》(中评 协
[2011]230 号);
     14.《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 号)
     15.《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关 注 评 估 对 象 法 律 权 属 指 导 意 见 》 ( 中 注 协 会 协
[2003]18 号);
     16.《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17.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18.财政部 2014 年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
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等进行的修订,以及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三项具体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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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四) 资产权属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发票;
     4.其他资产权属证明文件
     (五) 评估取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 号);
     2.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2002]10 号);
     3.国家计委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计办价格[2002]1153 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
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
     5.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 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94
号,2000 年 10 月 22 日);
     7.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
通知(计价格[2002]125 号)
     8.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1999]1283);
     9.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动车强制报
废标准规定》;
     10.《200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11.《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表》(2012 年 7 月 6 日起执行);
     12.《山西省工程建设其它费用标准》(晋建标字(2009)9 号);
     13.《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
     14.《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
     15.《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07 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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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16.《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基础定额》(2007 基价);
     17.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煤炭建设其他费用规定(修订)(中煤建协字
【2011】72 号文);
     1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 号);
     19.《2011 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20.《山西省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21.《山西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2.《山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
     23.《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1 年);
     24.《 关 于 调 整 山 西 省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依 据 中 人 工 单 价 的 通 知 》 晋 建 标 字
〔2014〕89 号
     25.《2014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26.《全国进口及国外机电产品价格信息》;
     27.《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国经济科学出版社);
     28.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工程预算、结算等相关资料;
     29.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单及其他资料;
     30.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
     31.评估人员收集的市场资料、产业经济及宏观经济资料;
     32.评估人员现场勘查及调查所得的有关资料;
     33.工程建设有关技术资料及地质勘查资料;
     34.其他参考资料。
     七、 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主要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
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
相关条件,分析三种评估方法的实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根据评估方法的实用性,仅采用了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
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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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资产基础法的基本公式:
     净资产价值=企业各项资产评估值之和-各项负债评估值之和
     本报告被评估企业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各
项资产和负债可以识别,可识别的各项资产和负债都可以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进
行单独评估,故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为分公司建制,历史上大部分气
源收集部分无成本支出,核算范围不全面;输送气体未计量,定价不统一,历史
收入数据缺乏财政补贴部分内容,中央和地方的煤层气综合利用财政补贴未纳入
分公司核算范围,收入和成本计量均不完整。未来收益缺乏预测基础。
     评估范围所涉及的煤层气发电分公司为分公司建制,历史上连年亏损,实际
耗用煤层气缺乏计量,且气源浓度等技术指标无检测和统计,成本核算不准确;
另外 CDM 补贴收入由集团公司申报,在企业财务报表中未体现,同样收入和成本
计量均不完整。未来收益缺乏预测基础。
     评估范围涉及的新景矿租赁资产为单项资产,不具有可辨识的独立获利能力。
     其它如石港储配站和寺家庄储配站,以及正在调试阶段的两台发电机组均为
在建工程,未来不能单独计量其收益和各项成本支出。
     另外,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历史上针对煤层气抽采和利用,享
受了国家及地方的优惠政策,以及碳排放减排指标进入国际交易市场带来了一定
收益,同样因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目前无法量化该类收益所带来的权益。
委托方经向山西省国资委说明,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针对本次评估项目,又影
响到企业价值的完整性。未来收益和风险控制均无法把握。
     运用收益法对企业整体价值或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需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1. 被评估单位必须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可以预测预期获利年限;
     2. 能够而且必须用货币来衡量委估对象的未来预期收益;
     3. 能够用货币来衡量委估对象获得的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
     4. 委估对象能够满足资产所有者经营上期望的收益。
     基于以上原因和理由,本次评估不适用收益法进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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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
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由于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各类资产服务对象不同,相关经营和财务数据很难
取得,无法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同时受我国公开市场信息程度低的影响,同类
资产市场可比交易案例数量缺乏,故本次评估未采用市场法。
     (一) 资产基础法评估
     1.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1)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评估人员采用监盘的方式进行现场盘
点现金,并根据现金日记账记录进行合理的倒推计算,经过倒推计算出评估基准
日现金余额,并与现金日记账核对,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银行存款在
账账、账表核实和核对银行对账单的基础上结合对银行的函证回函情况,对银行
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试算平衡,核对无误后,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2) 应收票据:本次均为不带息票据。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
计报表及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次,监盘库存票据,核对应收票据登记簿的有关
内容。然后了解基准日后票据的承兑、背书转让情况,确认票据所涉及的经济行
为真实性,金额准确,因应收票据发生时间短、变现能力强,且票据开具单位信
用较好,以经过核实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3)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评估人员通过查阅账簿、报表,
在进行经济内容和账龄分析的基础上,对大额款项进行了函证,并了解其发生时
间、欠款形成原因及单位清欠情况、欠债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状况,具体分
析后对各项应收款收回的可能性进行判断,采用个别认定与账龄分析法相结合,
综合分析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确定应收款项的评估值。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评估
值以零列示。
     (4) 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对存货的评估,首先评估人员对存货内控制度进行了核查,了解企业的存货
进、出和保管核算制度,核对企业财务记录、统计报表和实地盘查,抽查存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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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发、结转和保管的单据、账簿记录,认为企业的存货管理现状较好,具有相应
的内控制度,并查阅相关账簿记录和原始凭单,以确认存货的真实性及权属状况。
     其次评估人员对存货的计价及核算方式进行核查,其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
     各项存货的评估方法如下:
     经核实,原材料账面值由购买价和合理费用构成,对于原材料周转快,账面
单价接近基准日市场价格,以实际数量乘以账面单价确定评估值。
     2.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1) 固定资产评估
     1) 房屋建筑物类资产
     房屋建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对不能单独产生收益、无成交实例的房屋建筑物,按房地分估的原则,采用
重置成本法进行评定估算。
     重置成本法是指按评估时点的市场条件和被评估房产的结构特征计算重置同
类房产所需投资(简称重置价格)乘以综合评价的房屋建筑物的综合成新率确定被
评估房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重置全价=建筑安装成本+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权重+勘察成新率×权重
    A. 重置全价的确定
     a. 建筑安装成本的估测

      根据评估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分为钢结构、框架结构、混合结构、简易结

构(彩钢板)4 种结构,评估人员按结构类型、使用功能、分布地域对评估范围内

建筑物进行系统的分类,对于收集到工程的预/结算书、竣工图纸等竣工资料的建

(构)筑物,抽查核实工程量,对(预)结算书中工程量套用 2011 年《山西省建

筑工程预算定额》、《山西省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山西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计算出定额直接费,依据 2011 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材差执行《山西

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发布的 2014 年第 4 期当地材料信息,人工费执行《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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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字【2014】89 号》文件计算工程综合造价,计算出建安工程成本。对于未能

收集到齐全资料的建(构)筑物,将结构相同或相近的建筑物分别编组,在各种

结构中选出典型工程,建筑安装成本采用典型工程差异系数调整法计算,影响房

屋建筑安装成本的因素主要包括层数、层高、外形、平面形式、进深、开间、墙

身材料、装修标准、设备设施、施工困难程度等,把待估对象和典型工程进行比

较,获取综合调整系数,待估对象建筑安装成本等于典型工程建筑安装成本乘以

综合调整系数。

     对于小型房屋建筑物的重置单价测算,利用当地同类结构评估基准日的单方

造价进行差异调整估算。

     b. 前期及其他费用

     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取费。

     c. 资金成本

     根据企业建设规模和原始资料,按照国家工期定额确定项目建设工期,在正

常建设期情况下,且建设期内资金均匀性投入,按照评估基准日基本建设贷款利

率计算。
     资金成本=(建筑安装成本+前期及其他费用)×建设期×利率×1/2
     重置全价=建筑安装成本+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B.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采用理论成新率和勘察成新率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房屋建筑物的综合成新率。
     a. 理论成新率的计算
     理论成新率=(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或者: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b. 勘察成新率的测定
     首先将影响房屋建筑物成新率的主要因素按结构(基础、墙体、承重、屋面)、
装修(楼地面、内外装修、门窗、顶棚)、设备设施(水卫、暖气、电照)分项,参照
建设部“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的规定,结合现场勘查实际现状确定各分项评估
完好值,再根据权重确定勘察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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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察成新率=结构部分打分值×权重+装修部分打分值×权重+安装部分打分
值×权重
     c. 综合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取权重 0.4,勘察成新率取权重 0.6。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0.4+勘察成新率×0.6
     C. 评估值的计算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2) 井巷工程
     评估值=重置价值×综合成新率
     重置价值=建安工程综合造价+前期费用+资金成本
     建安工程综合造价=直接工程定额费+辅助工程定额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组
织措施费+价差调整+相关规费+税金
     直接定额费:分不同工程类别、掘进断面、倾角(度)、支护形式、煤岩类别、
支护厚度分别进行选取相应定额指标,对差异部分按定额的说明和使用原则进行
相应调整。
     辅助定额费:按开拓方式及施工一、二、三、四期施工区巷道、井筒长度、
巷道总长度、施工期的涌水量、掘进断面不同,分别选取相应辅助费定额指标,
对差异部分按各项定额的说明和使用原则进行调整。
     取费计取:依据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煤炭建设其他
费用规定》(中煤建协【2011】72 号文)、《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金的通知》
(晋建标定字[2011]7 号)及《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结合
矿井实际建设施工的情况计取,本次井巷工程取费费率计算依据如下表:
     井巷工程取费费率表
                                                     工程类别及取费费率(%)
    费用组成
                                                立井井筒及硐室 一般支护 金属支架支护 井巷铺轨
             取暖期(4 月)                                 12.17      15.79       8.92   2.55
企业管理费
             取暖期(5 月)                                 12.44      16.11       9.12    2.6
    利润                                                     7.26       7.26       7.26    3.4
组织措施费 环境保护费                                        0.23       0.23       0.23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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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施工费                                      0.46       0.46        0.46    0.08
             安全施工经费                                    3.53       3.53        3.53    0.64
                               一期                            3.5      4.54        1.27    0.94
             临时设施费(二
                               二、三期                                 2.28        1.27    0.47
             类地区)
                               尾工期                                                       0.16

             其他组织措施费                                  2.31       2.31        2.31    0.46
             社会保障费                                      6.05       6.05        6.05    6.05
             工程排污费                                      0.05       0.05        0.05    0.05
相关规费
             住房公积金                                      0.75       0.75        0.75    0.75
             危险作业意外保险                                0.28       0.28        0.28    0.28
             市区                                           3.477      3.477       3.477   3.477
税金         县城或镇                                       3.412      3.412       3.412   3.412
             其他地区                                       3.284      3.284       3.284   3.284

       价差调整:根据主要材料消耗量及评估基准日时的人工工资、材料价格、机
械费用对比《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概算定额》(2007 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
助费综合定额》(2007 基价)中的定额指标进行计算调整。
       成新率根据矿井的剩余服务年限和已经服务年限,结合矿井勘察情况调整计
算。计算公式如下:
       成新率=矿井剩余服务年限/(矿井已经服务年限+矿井剩余服务年限)*100%
       3) 设备类资产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设备特点
和收集资料的情况,对正常生产经营用的机器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①重置成本法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A. 重置全价的确定
       a. 机器设备
       对于国产设备,重置全价主要参照国内市场同型号或同类型设备现行市价,
同时考虑必要的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用、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
的设备购置价增值税、可抵扣的设备运费增值税等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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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进口设备,主要依据近期同类设备的CIF价或FOB作为重置全价的基础,
并考虑该类设备的保险费、代理费、港杂及国内运输费、商检费、关税、增值税
等,国内运杂费、设备安装调试费、基础费用、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的设
备购置价增值税、可抵扣的设备运费增值税等费用。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用+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可抵扣的设备购置价增值税-可抵扣的设备运费增值税
     a) 购置价
     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交易市场、贸易公司询价或参照《2014 年机电产品报
价手册》等价格资料,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分析确定。
     b) 运杂费
     以购置价为基础,考虑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的距离、设备重量及外形尺寸
等因素,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
     c) 安装调试费
     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
计取。
     大型设备根据行业设备安装工程定额测算。
     对小型、无需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d) 基础费用
     根据设备的特点,参照《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
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费率计取。
     e)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管理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费、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
依据该设备所在地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结合本身设备特点进行计算,计算基
础为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及安装调试费之和。
     f) 资金成本
     根据建设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按评估基准日适用的贷款利率,资金成本按
建设期内均匀性投入计取。
     资金成本=(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用+其他费用)×贷款利率×建
设工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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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增资税抵扣额
     可抵扣的设备购置价增值税与可抵扣的设备运费增值税之和。
     b. 电子设备
     对于市场上有同型号设备销售,属于同城购买,商家对购买产品包运输、上
门安装调试服务,因此: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
     c. 车辆
     车辆重置全价由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其他费用(如验车费、牌照费、
手续费等)三部分构成。
     B.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 机器设备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权重+理论成新率×权重
     a) 勘察成新率
     勘察成新率的确定主要以企业设备实际状况为主,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工
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依据现场实际勘查情况对设备分部位进行逐项打分,确
定勘察成新率。
     b) 理论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根据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和已使用的年限确定。
     理论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的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或者: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c) 权重
     对于结构复杂及大型的设备,采用使用年限法和勘察法相结合确定成新率,
按使用年限法权重0.4,勘察法权重0.6综合计算。
     对于结构轻巧、简单、使用情况正常的设备,主要根据使用时间,结合维修
保养情况,以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b. 电子设备
     根据使用时间,结合维修保养情况,以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c. 车辆
     依据现行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和技术两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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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察情况确定的勘察成新率综合确
定。
       C.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2)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的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对在建工程,本次在核实在建工程按形象
进度入账,不存在未记账的未付工程款的基础上,根据建筑材料、机械费和人工
费的历史价格变化因素,以及前期费用的合理发生内容,并对建设期所应分摊的
资金成本在合理工期内重新进行测算,形成在建工程的评估价值。
       (3)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企业对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暂时性差异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评估人员按照计提减值准备资产的评估值与账面余额的差异按照企业执行
的所得税率来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
       3. 负债
       核实各项负债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实际需要承
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受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

托,对因阳煤集团与阳煤股份资产置换事项涉及的阳煤集团的煤电相关部分资产

及负债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经协商定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评估工作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正式开始,2014 年 10 月 23 日现场工作结束,2014 年 12 月 10 日出具正

式报告。整个评估过程包括接受委托、资产清查核实、收集资料并分析整理、评定估

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工作底稿的归档等。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如下:

       (一) 评估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1. 了解被评估单位及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评

估范围;

       2. 根据评估目的和交易背景对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

分析和评价,签署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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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3. 收集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的基本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的市场经营情

况;

       4. 根据了解的情况拟定评估方案和基本评估思路,确定评估工作重点;

       5. 确定项目评估小组,并进行业务培训;

       6. 指导被评估单位搜集、准备有关评估资料。

       7. 配合被评估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明细表》等工作。

       (二) 现场核实及评估阶段

       1. 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进场工作时间;

       2. 现场听取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委估资产的

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资产的配置和使用状况等;

       3.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各科目账面价值与企业财

务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进行核对,使其帐帐、帐表相符,对发现的问题协同

被评估单位做出调整,使其保持一致;

       4. 根据企业所属的各项资产,按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对评估范围内的各

项资产进行了勘察、核实,使其账实相符。具体为:

       (1) 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进行原始凭证的查验、询问、核对、监盘、抽查函

证等核实工作;

       (2) 实物资产采取核对、勘查、检查、询问等核实工作。

       5. 查阅收集与本次评估相关的资料,并让企业盖章确认,包括:
       (1) 企业的整体资料、经济行为文件;
       (2) 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主要为资产的业务合同、付款发票、询证函、
银行对账单、车辆行驶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出让合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承诺函等;
       (3) 收集评估技术资料,主要为存货的状况勘查表、房屋的竣工验收资料、
设备的技术说明书、维修保养技改记录、检验报告、报废或待报废资产说明等。
       6. 根据收集的资料与相应的资产进行核对、验证、分析和整理,保持资料
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7. 根据收集的委估资产资料和市场调研取得的市场价格资料结合资产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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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际状况和特点,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确定各类资产适用的评估方法;
     8. 根据选用的各类资产评估方法,利用评估模型选择合理的相关参数对评
估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评估测算,取得初步评估值。
     (一) 评估汇总阶段
     对各类资产评估的初步结果进行汇总,形成初步评估结果,并进行全面分析
汇总审核,注意各专业组之间的对接,有没有发生重评和漏评的情况,关要资产结
果的合理性等,完成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二) 编制提交评估报告阶段
     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将评估报告初稿向委托方汇报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
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三级审核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审核、修改、校正,最
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汇集整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
     九、 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

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

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

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

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

卖为基础。

    3、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

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

数和依据。

    4、本次评估假定近期影响企业经营的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所属行

业的基本政策除已知外无重大变化,宏观经济形势除已知外不会出现重大变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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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5、假定企业现有和未来和管理层是负责的,并能积极、稳步推进公司的发展计

划,努力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本次预测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为框架,

未考虑基准后可能发生的股权变化或重组。

    (二)特殊假设

    1、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向与目标

保持一致。

    2、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3、除评估报告中已有揭示以外,假定企业已完全遵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性有关

法律、法规。

    4、本次评估假设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

    5、评估范围仅以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方

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
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和前提条件改变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
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十、 评估结论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至评估基准日,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与
煤电相关的部分资产经审计后的账面价值为 94,876.60 万元,全部负债账面价值为
31,253.97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63,622.63 万元,经过评估,全部资产评估价
值为 125,641.15 万元,全部负债评估价值为 31,253.97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94,387.18 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30,764.55 万元,增值率为 48.35%。如下表所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4 年 8 月 31 日
产权持有单位: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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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44,189.78       45,182.94       993.16              2.25
2    非流动资产                          50,686.82       80,458.21     29,771.39            58.74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              -            -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8    固定资产                            26,256.11       54,281.55     28,025.44           106.74
9    在建工程                            24,368.74       26,176.66      1,807.92             7.42
10   工程物资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油气资产                                       -              -            -
14   无形资产                                       -              -            -
15   开发支出                                       -              -            -
16   商誉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1.97                 -      -61.97          -100.00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20              资产总计                 94,876.60      125,641.15     30,764.55            32.43
21   流动负债                            31,253.97       31,253.97              -                 -
22   非流动负债                                     -              -            -
23              负债合计                 31,253.97       31,253.97              -                 -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63,622.63       94,387.18     30,764.55            48.35
     其中:
     至评估基准日,煤层气发电分公司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账面价值为 31,353.54
万元,全部负债账面价值为 15,815.98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5,537.56 万元,经
过评估,全部资产评估价值为 39,492.19 万元,全部负债评估价值为 15,815.98 万
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23,676.21 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8,138.65 万元,增值率为
52.38%。如下表所示:

                              煤层气发电分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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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3,057.19       13,057.15         -0.04             -0.00
 2   非流动资产                         18,296.36       26,435.04       8,138.69             44.48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               -            -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8   固定资产                            14,229.11       22,116.04      7,886.94             55.43
 9   在建工程                             4,067.25        4,319.00        251.75                 6.19
10   工程物资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油气资产                                       -               -            -
14   无形资产                                       -               -            -
15   开发支出                                       -               -            -
16   商誉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20              资产总计                31,353.54       39,492.19       8,138.65             25.96
21   流动负债                            15,815.98       15,815.98               -                  -
22   非流动负债                                     -               -            -
23              负债合计                 15,815.98       15,815.98               -                  -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5,537.56       23,676.21      8,138.65             52.38

     至评估基准日,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账面价值为
50,210.13 万元,全部负债账面价值为 14,221.16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5,988.97
万 元 , 经 过 评 估 , 全 部 资 产 评 估 价 值 为 57,501.16 万 元 , 全 部 负 债 评 估 价 值 为
14,221.16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43,280.00 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7,291.03 万
元,增值率为 20.26%。如下表所示:

                            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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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住邦 2000 商务中心 1 号楼 A 区 707 室
                                             -43-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31,132.59        32,125.79       993.20                 3.19
2    非流动资产                         19,077.54       25,375.37       6,297.83             33.01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               -            -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8    固定资产                             8,285.35        13,677.61     5,392.26             65.08
9    在建工程                            10,730.22        11,697.76       967.54                 9.02
10   工程物资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油气资产                                       -               -            -
14   无形资产                                       -               -            -
15   开发支出                                       -               -            -
16   商誉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1.97                -     -61.97           -100.00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20              资产总计                50,210.13       57,501.16       7,291.03             14.52
21   流动负债                            14,221.16        14,221.16              -                  -
22   非流动负债                                     -               -            -
23              负债合计                 14,221.16        14,221.16              -                  -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5,988.97        43,280.00     7,291.03             20.26


     至评估基准日,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
公司租赁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相关资产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账
面价值为 3,741.65 万元,经过评估,全部资产评估价值为 18,487.89 万元,资产评
估增值 14,746.25 万元,增值率为 394.11%。如下表所示: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租赁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相关资产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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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住邦 2000 商务中心 1 号楼 A 区 707 室
                                             -4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                   -                 -
2    非流动资产                         3,741.65           18,487.89           14,746.25            394.11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                   -                 -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8    固定资产                             3,741.65          18,487.89          14,746.25            394.11
9    在建工程                                      -                   -                 -
10   工程物资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油气资产                                      -                   -                 -
14   无形资产                                      -                   -                 -
15   开发支出                                      -                   -                 -
16   商誉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20               资产总计               3,741.65           18,487.89           14,746.25            394.11
21   流动负债                                      -                   -                 -
22   非流动负债                                    -                   -                 -
23               负债合计                          -                   -                 -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741.65          18,487.89          14,746.25            394.11
     至评估基准日,寺家庄储配站及石港煤层气储配站全部资产(包含瓦斯发电
机 组 ) 经 审 计 后 的 全 部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9,571.27 万 元 , 全 部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为
1,216.83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8,354.44 万元,经过评估,全部资产评估价值为
10,159.90 万元,全部负债评估价值为 1,216.83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8,943.08 万
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588.63 万元,增值率为 7.05%。如下表所示:

     寺家庄储配站及石港煤层气储配站全部资产(包含瓦斯发电机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                   -             -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010-85868816 传真:010-85868385 邮编:100025
东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住邦 2000 商务中心 1 号楼 A 区 707 室
                                               -45-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2     非流动资产                          9,571.27       10,159.90       588.63      6.15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               -        -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8     固定资产                                       -               -        -
9     在建工程                              9,571.27      10,159.90      588.63      6.15
10    工程物资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油气资产                                       -               -        -
14    无形资产                                       -               -        -
15    开发支出                                       -               -        -
16    商誉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20               资产总计                 9,571.27       10,159.90       588.63      6.15
21    流动负债                              1,216.83       1,216.83           -         -
22    非流动负债                                     -               -        -
23               负债合计                   1,216.83       1,216.83           -         -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8,354.44       8,943.08      588.63      7.05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一)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提示性说明
     本次评估中,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
产明细和账面价值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并出具了“关于阳
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有的煤电业务相关资产的净资产清查的专
项审计报告(中喜专审字【2014】第 0468 号)”。
     (二) 权属资料瑕疵、不全面事项

      1、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部分车辆,因长期外出,评估人员未能对其进行现

场核实,本次通过向相关人员了解该类车辆历史使用情况和现时车况,查阅入账

原始凭证及其它所掌握资料进行价值评估。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车辆评估明细表

中第 16 项——德龙牵引车、第 17、18 项——CNG 槽车的行车证登记车主与被评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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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位不符(为山西阳煤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产权持有单位已经出具说明,承

诺对其拥有合法权属。

    2、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建筑物占用的土地为煤集团经国家授权经营或划拨取得的

土地使用权。由于土地权属及历史原因,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房产均未办理房屋所有

权证。对此产权持有单位已承诺该部分建筑物为其合法拥有,产权不存在瑕疵事

项。

       3、本次评估是在设定产权持有单位拥有完整产权前提下做出的评估值,根

据《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委

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并对所提供评估对象的法律

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

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

料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范围,应当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

提供的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必要查验,并对查验情况予以披

露。本次根据提供的资料评估时设定完全产权,并非是对产权的确认,产权的确

认应以当地相关部门确认为准。

       4、本次评估有关评估范围的确定,关于委估资产涉及的其他相关权益,详

见评估说明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附件”中“五、 资 产 负 债

情况、未来经营和收益状况预测说明”部分。

       5、相关委估资产占用的土地由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授权经营

或划拨方式取得,未纳入本次评估范围,资产置换完成后由阳泉煤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租赁使用,本次评估未考虑土地对委估资产价值的影响。
       (三) 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1. 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而
是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和在未借
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并且本次委估机器设备中
2009 年及以后年度购置的机器设备重置成本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2. 评估师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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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分)做技术检测,而是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

和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3.委估资产中存在捆绑工程,如煤层气发电分公司构筑物明细中存在附属生产工

程。经我方人员协助企业剖析其主要资产构成后整体评估作价,并未在评估明细表中

单独列项。

     4.列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尚未进行结算审计,产权持有单位根据审核预算确

定各在建工程的入账价值。在建工程的入账价值谨慎反映了各单项工程的形象进度,

产权持有单位承诺不存在未记账的未付工程款。

     (四) 评估基准日后重大事项

     评估师做了尽职调查,未发现从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期间对评估结论可

能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在评估基准日后、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之内,如果资产

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 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2. 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时并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

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3. 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

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五) 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时未作特殊说

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

相关责任。

     上述特别事项,评估师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本评估报告仅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不能用于其他目
的和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字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无关;
     (二) 本评估报告仅由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委托方签定的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使用
者使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构
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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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三) 评估报告未经核准或者备案,评估结论不得被使用;
     (四) 未征得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
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
     (五) 本评估报告须经山西省国资委核准后方可使用,经核准的评估报告评
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为一年,即从资产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8 月 31
日起至 2015 年 8 月 30 日止。
     (六) 当政策调整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当重新确定评估基准日进
行评估。
     十三、 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日为 2014 年 12 月 10 日。
     该评估报告日为注册资产评估师专业意见形成日。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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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附件


           一、 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 产权持有单位净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三、 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四、 委托方与产权持有单位产权登记证
           五、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六、 委托方和产权持有单位的承诺函
           七、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八、 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九、 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十、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十一、 重要取价依据
           十二、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十三、 其他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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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附件




                    一、 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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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附件




                二、 产权持有单位净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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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附件




                  三、 委托方与产权持有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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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附件




                    四、 委托方与产权持有单位产权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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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附件




                    五、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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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附件




                        六、 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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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附件




                        七、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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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附件




                                 八、 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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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附件




                          九、 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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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附件




                        十、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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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附件




                                   十一、 重要取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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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所涉及的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煤电相关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评估报告



    附件




                                   十二、 其他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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