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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泉煤业: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2015-04-09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阳泉煤业               公告编号:2015-018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96,267 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1 年
        贷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适当上浮(详见公告正文)
        担保:全资子公司不向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担
         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由于受煤炭需求不足及销售价格持续下滑的影响,公司下属的部分子公
司资金周转紧张。为保证相关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通过阳煤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提供总金额为 96,267 万元的委
托贷款。公司拟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委托贷
            委托贷款对象                            委托贷款利率        目的与用途
                                       款金额
阳泉煤业集团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700 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补充流动资金
                                               执行公司统借统还业务
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 补充流动资金
                                               利率
山西平舒煤业有限公司                   22,000 年利率 7.2%           补充流动资金
阳泉煤业(集团)平定东升兴裕煤业有
                                       11,962 年利率 7.2%               补充流动资金
限公司
阳泉煤业(集团)平定裕泰煤业有限公司    7,811 年利率 7.2%               补充流动资金
阳泉煤业(集团)平定泰昌煤业有限公司    5,894 年利率 7.2%               补充流动资金
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             14,400 年利率 7.2%               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3500 万的贷款执行
                                                                        补充流动资金;完
                                              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           11,500                           成技术改造与安装
                                              上浮 20%,其余 8000 万的
                                                                        试产
                                              贷款按年利率 7.2%计息
小计                                   96,267
                                            1
    以上贷款金额和贷款利率将视发放贷款时公司的资金情况和市场情况进
行适当调整,公司授权财务总监代表公司确定最终的贷款金额和贷款利率,
并签署有关合同等文件。
    公司将在本事项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财务公司签订具体的《委
托贷款合同》。针对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公司作为委托贷款的委托方,需向
财务公司支付手续费共计 48.1335 万元,鉴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阳泉
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公司,因此公司向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
手续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笔费用已预计在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金额中。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向下属各矿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共计为 96,267 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白英、张福喜回避
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
委托贷款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受托方基本情况
    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年1月23日
    住     所: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西街5号
    法定代表人:廉贤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
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一、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融资
租赁。
    与公司关系: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以下简称“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阳煤集团持有财务公司50%的股权;
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0%的股权。财务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64,493.80万元、净资产额
155,982.20万元;2014年,该公司营业总收入41,081.97万元、净利润
21,242.3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1.阳泉煤业集团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1日
    住    所: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街机关大院14楼1层
    法定代表人:王继红
    经营范围:对工矿企业投资及其管理;煤炭开采技术咨询服务;房屋、
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矿山原材料的销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67,318.20万元、净资产额
108,623.90万元;2014年,该公司营业收入19,215.27万元、净利润-15,483.4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9月29日
    住    所:阳泉矿区赛鱼西路
    法定代表人:陈国华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07,884.09万元、净资产额
262,398.41万元;2014年,该公司营业收入207,223.70万元、净利润6,888.2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山西平舒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300万元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04年06月07日
    住    所:寿阳县温家庄乡大兴庄村
    法定代表人:杨志林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有效期至2015年12月02日)

                                   3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6.31%的股权。
    山西平舒煤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分别为:山西博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统配煤炭经销总公司、北京阳光瑞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山西省煤炭工
业厅机关服务中心,其持股比例依次为9.71%,21.51%,4.85%,7.62%。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11,559.56万元、净资产额
44,875.06万元;2014年,该公司营业收入94,051.03万元、净利润-15,192.9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4.阳泉煤业(集团)平定东升兴裕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6日
    住    所:阳泉市平定县冶西镇苏村村
    法定代表人:郝宝慧
    经营范围:该矿建设项目相关服务(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有效期至2015
年02月28日)。
    与公司关系:阳泉煤业集团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
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8,299.02万元、净资产额
-10,169.66万元;2014年,该公司营业收入1,765.10万元、净利润-1,533.9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5.阳泉煤业(集团)平定裕泰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6日
    住    所:阳泉市平定县张庄镇南后峪村
    法定代表人:聂衍盛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阳泉煤业集团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
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6,935.12万元、净资产额
-21,121.26万元;2014年,该公司营业收入287.16万元、净利润-2,176.8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6.阳泉煤业(集团)平定泰昌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7日
                                 4
    住    所:阳泉市平定县冶西镇冶西村
    法定代表人:张五计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阳泉煤业集团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
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3,781.82万元、净资产额
-9,667.75万元;2014年,该公司营业收入16,504.12万元、净利润-3,744.1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7.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8,111.4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3年06月13日
    住    所:宁武县阳方口工矿镇榆树坡村
    法定代表人:李秀彬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阳泉煤业集团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1%股权,为公
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该委托贷款公司的其他股东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山西省国新能
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其他23%和26%的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5,861.14万元、净资产额
25,630.23万元;2014年,该公司营业收入658.89万元、净利润-3,940.78万
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8.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3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年06月27日
    住    所:寿阳县平头镇大远村
    法定代表人:刘亿顺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的股份
    该委托贷款公司的另一股东为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其持有公司另外
30%的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55,690.27万元、净资产额
                                   5
9,905.20万元;2014年,该公司营业收入614.67万元、净利润-1,347.96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为下属控股公司(包括山西平舒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宁武榆树
坡煤业有限公司、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该等公
司将以高于贷款金额价值的资产向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的基本情况详见本
公告“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部分内容。
    本次担保方向公司提供担保的资产范围以公司与下属控股公司签署的
《担保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委托贷款合同》由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
    2.贷款金额:根据公司向下属公司实际发放的贷款金额分别约定。
    3.贷款期限:1 年。
    4.贷款利率:按上表所列利率
    5.委托贷款的费用:公司向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共计 48.1335
万元。
    6.其他: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是为解决下属公司资金短缺问题,本次接受委托贷款
的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为其提供委托贷款不存在贷款风险。同时,在保
证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通过财务公
司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同时
也可以缓解下属公司的暂时财务困难,支持下属公司尽快完成技术改造并进
行试营运及正式投产。本次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对交易各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对此表示认可。公司关于同意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
贷款的事项,是本着公平、公正、兼顾各方利益、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在
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
                                   6
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
合法。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发放委托贷款金额为 141,600 万元,均为对公
司子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违
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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