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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泉煤业:关于对公司201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2015-04-09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 o.8, Chao yang men Bei da j ie ,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 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对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XYZH/2014TYA1015-1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阳泉煤业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1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
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5 年 4 月 7 日出具了 XYZH/2014TYA1015 号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上市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要求,阳泉煤业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
明所附的阳泉煤业公司 201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以下简
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阳泉煤业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阳泉煤业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
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阳泉煤业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
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阳泉煤业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时阳泉煤业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
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
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阳泉煤业公司 201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阳泉煤业公司为 201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
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附件一: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汇总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