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关于为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2015-06-20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临 2015-034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
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
元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 1.4 亿元人民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为开元公司担保金额为 2.4 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有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对外担保概述
(一)由于煤炭销售价格下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元公司为确保生产
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拟向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 1.4 亿元,
贷款期为 1 年。公司需要为开元公司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同时要求开元公司
以其价值 1.68 亿的资产提供反担保。公司将在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阳煤集团
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住所:寿阳县平舒乡黄丹沟
3.法定代表人:赵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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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矿用产品制造、加工;机电安装;矿建工
程;工业民用建筑;电力开发;绿化;煤炭机械租赁;自有房屋租赁;煤炭
洗选;煤炭开采。
7.被担保人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
有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100%。
8.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开元公司资产总额为 130,387.41 万元,负
债总额为 73,915.36 万元,净资产为 56,472.05 万元,2014 年度营业收入为
116,522.33 万元,净利润 5,660.14 万元。[以上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开元公司资产总额为 133,267.15 万元,负债
总额为 68,656.16 万元,其中,净资产为 64,610.99 万元,2015 年 1-3 月营
业收入为 24,666.08 万元,净利润 620.5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当事人
债权人: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开元公司。
保证人:公司。
2.主债权
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保证最高限额项下的所有的
债权。
3.保证方式
为合同项下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包括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
复利及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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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两年。每一具体授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任意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
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两年。
5.违约责任
(1)下列任一情形均构成保证人违约:
保证人不及时足额履行代偿责任;违反所做的保证与承诺或有其他不履
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保证人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保证人在履行与债权人
或其他银行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违约行为;保证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已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
(2)保证人违约,债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要求保证人立即履行代偿责任;要求保证人提供债权人认可的担保措施;
债权人依法向保证人的债务人主张代位求偿权,或请求法院撤销保证人放弃
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保证人
需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配合与协助,债权人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
由保证人承担;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6.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开元公司进行银行贷款担保主要是为了解决开
元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公司的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
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
控制和防范风险。开元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是为了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
对其贷款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
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是合理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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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22.64 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25%,且全部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上
述担保事项均已履行审议程序和对外披露程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开元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6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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