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关于获准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5-08-19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临 2015-041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
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总金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中期票据(详见公
司于 2014 年 7 月 2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14-047 号公告)。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7 日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4 年度申请注册 30 亿元中期票据事宜变更承销机构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变更为由华夏银
行一家进行主承销商(详见公司与 2014 年 1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刊登的临 2014-065 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市场交易商协会于 2015 年 8 月 7 日签发的《接受注册通
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322 号),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
30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 2
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 2 个交易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8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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