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临 2015-062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 司”)。 ● 投资金额:公司以财务公司 90,942,662.02 元未分配利润对财务公司 增资。 ● 过去 12 个月公司及子公司未与该交易关联人进行过交易类别相关的 交易。 ● 本出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受经济环境下行等因素影响,为了进一步保证财务公司正常支付业务及 各项主业的正常开展,提高抵御风险能力,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其他股东拟以对财务公司享有的未分配利 润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鉴于:(1)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构成关 联交易;(2)本次增资为财务公司的全体股东对其进行同比例增资,因此无 需对财务公司进行评估。 公司对财务公司增资的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财务公司拟将其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75,865,668.19 元及 2014 年度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即 51,490,986.89 元转增实收资本,转增后财务公司 第1页 实收资本增至 1,227,356,655.08 元。财务公司的原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以财 务公司未分配利润等比例缴付前述增资,本次增资前后财务公司的股东结构 及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即:公司以财务公司 90,942,662.02 元未分配 利润对财务公司增资,增资后公司仍持有财务公司 40%股权。 本次增资前后,财务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元 股东名称 出资前 出资后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00 50% 613,678,327.55 50%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0.00 40% 490,942,662.02 40%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10% 122,735,665.51 10% 合计 1,000,000,000.00 1,227,356,655.08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阳泉市北大西街 5 号。 3.法定代表人:翟红。 4.注册资本:758,037.23 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原煤开采(限分支机构)及加工。煤层气开发。建筑安装。 勘察设计。物资供销。铁路公路运输。煤气、电力生产(仅限分支机构)。仓 储服务。房地产经营。矿石开采、加工。饮食、住宿、文化娱乐服务(仅限分 支机构)。机械修造。加工木材、建材、钢材、磁材、化工产品、金属制品、 服装、劳保用品、矿灯、广告制作。印刷。消防器材、医疗器械修理、销售。 汽车修理(仅限分支机构)。种植、养殖(除国家限制禁止种养的动植物)。园 林营造。本企业自产的磁材、铝材、玛钢件、服装的出口。进口本企业生产、 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房屋、场地及机械设 备租赁;制造、加工、销售煤矿机械配件、橡胶制品、输送带、升降带、带 芯(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凭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7.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8.34%的股权。山西省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其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 964,493.80 万元,净资产 为 155,982.20 万元,净利润 21,242.35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第2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 903,369.97 万元,净资产 为 160,144.73 万元,净利润 16,177.1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西街 5 号。 3.法定代表人:廉贤。 4.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 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一、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融资 租赁。 7.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阳煤集团持有财务 公司 50%的股权;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40%的股权;阳煤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山 西华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10%的股权。财务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 系。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 964,493.80 万元,净资 产为 155,982.20 万元,净利润 21,242.35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 903,369.97 万元,净资产 为 160,144.73 万元,净利润 16,177.1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公司、阳煤集团、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2.增资方案:三方股东一致同意,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75,865,668.19 元及 2014 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即 51,490,986.89 元,共计 第3页 227,356,655.08 元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并达成协议。 3.违约责任:对于协议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 知对方要求补救。除非违约方在一周内采取及时、充分的补救措施,否则要 求补救的一方有权就其所受的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 4.生效: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且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阳泉煤业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鉴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阳煤 集团的控股公司,因此公司向财务公司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 关联董事张福喜回避表决。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议案经公司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通过对关联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是为了进一步保证财务公司 正常支付业务及各项主业的正常开展,提高抵御风险能力。根据对财务公司 的增资方案,公司以财务公司 90,942,662.02 元未分配利润对财务公司增资, 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较大影响。本次对财务公 司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财务公司拟将其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及 2014 年度实现的 可供分配利润的 30%转增实收资本,原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以财务公司未分配 利润等比例缴付前述增资。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的股东结构及各股东持股比 例保持不变。 为保证财务公司正常支付业务及各项主业的正常开展,提高抵御风险能 力,同时鉴于财务公司盈利能力良好,故本次对财务公司增资符合公司的长 远利益,也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使用成 本,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 第4页 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向财务公司增资事宜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属于 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本事宜在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进行 本项交易遵循公允原则,能够保证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2月 23日 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