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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泉煤业: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6-04-09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阳泉煤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出席(委托出席)了 2015 年度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有效地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张继武,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大学学历。历任煤炭工业部政策研
究室处长,国家能源部政策法规司处长,煤炭工业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国
家煤炭工业局企业改革司副司长,行业管理司副司长,国家经贸委企业改革
司副司长,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组局副局长,神华集团公司顾问。现任公司
独立董事。
    2.张建华,高级律师、法学硕士。历任山西省首届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山西晋工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民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北
京席珂律师事务所律师、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三维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公司独立董事。
    3.赵雪媛,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助教,日本太田昭
和监查法人(现新世纪监查法人)审计助理,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大力电工襄
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
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
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
                                   第1页
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             缺席会议
        会议名称                                                     原因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张继武、张建华、赵雪媛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张继武、张建华、赵雪媛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张继武、张建华、赵雪媛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张继武、张建华、赵雪媛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张继武、张建华、赵雪媛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张继武、张建华、赵雪媛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张继武、张建华、赵雪媛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张继武、张建华、赵雪媛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张继武、张建华、赵雪媛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张继武、张建华、赵雪媛       —         —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             缺席会议
        会议名称                                                     原因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张继武、张建华、赵雪媛       —         —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张继武、张建华、赵雪媛       —         —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张继武、张建华、赵雪媛       —         —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张继武、张建华、赵雪媛       —         —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张继武、张建华、赵雪媛       —         —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张继武、张建华、赵雪媛       —         —

    (三)会议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知识,重点
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审议。在出席董事会会
议前,我们主动与相关人员沟通,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了解公司相
关情况。在会上我们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的讨论,凭借自身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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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发表
相关书面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 201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
的相关规定,对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认真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
做出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系为保证控
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提供的。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向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中期票据 30 亿元,首期 15 亿
元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已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完成。首期中期票据所募集的
15 亿元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缺口,确保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我们
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财
务结构,促进公司未来发展,并且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5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我们发表了
《关于变更董事的独立意见》和《关于改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认为
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程序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履职情况及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的
考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经核查,2015 年度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与公司所披露的报酬相符,未发现与公司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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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快报均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要求予以披露,没有出现实际与披露不符合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当前的经济环境及行业形势,为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裕,
进一步增强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未来发展计
划和经营目标,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2014 年度不进行利
润分配,未分配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日常流动资金。我们
认为,该方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
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规划,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公司及公司股东有违反承诺的行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要
求,遵循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通
过内部控制有效地防范了各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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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均正常运
作。我们按照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
态度忠实履行了各自职责,发挥了应有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5 年,我们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本着诚
信与勤勉尽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充
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机会,向公司董事、管理层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
东的合法权益。
    2016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和严谨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我们应有
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张继武      张建华   赵雪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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