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25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临 2016-051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资料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和
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 9:00 在河北省秦
皇岛市阳煤集团南戴河疗养院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五)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白英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审议2016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 司 201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及 摘 要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二)关于同意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阳泉煤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根据相关规
定,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由于受煤炭需求不足及售价下滑的影响,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阳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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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元公司”)资金周转紧张。为确
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意开元公司使用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在光大银行的授信额度贷款24,000万元,贷
款期为1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按照光大银行与阳煤集团签署的《授
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规定,开元公司如使用此授信额度,阳煤集团则须
承诺对开元公司在相关《贷款合同》项下所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福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
事和独立董事审议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6-053号公告。
(三)关于为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元公司为了缓解资金压力,于2015年9月25日从中
国平安银行获得综合授信额度3亿元,并在授信额度内取得流动资金贷款1.4
亿元,其中:2015年9月25日贷款4,000万元,2015年12月28日以售后回租方
式取得贷款1亿元,以上贷款期限均为一年,均由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目前,
开元公司上述贷款将陆续到期,开元公司为保证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拟
在偿还上述1.4亿元贷款后,在原授信额度内再向中国平安银行申请贷款1.4
亿元(具体可根据贷款时的实际情况采取流资贷款或售后回租方式贷款),
公司需要为该笔1.4亿元银行贷款提供贷款担保,开元公司同意以账面价值不
少于1.68亿元的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将就本次贷款担保与中国平安
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并与开元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
详见公司临2016-054号公告。
(四)关于向下属子公司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
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景公司”)
由于受煤炭需求不足及销售价格下滑的影响,资金周转紧张。为保证新景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通过阳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
公司”)向其提供总金额为3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1年。就该笔委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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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新景公司以所拥有的价值不少于36,000万元的资产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公司授权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办理上述贷款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等
文件。
根据财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收费标准,公司本次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委
托贷款需要向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共计15万元,该笔费用构成关联
交易,且该笔费用已预计在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中。根据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涉及金额以及向财务公司支
付委托贷款手续费金额均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福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
事和独立董事审议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6-055号公告。
(五)关于同意天泰公司向公司借款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阳泉煤业(集团)平定东升兴裕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裕公司”)
为公司的下属阳泉煤业集团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泰公司”,
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兴裕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审定概算为
84,499.42万元,截止2016年7月技改累计完成投资79,650万元,技改资金实
际到位63,959万元,技改建设资金缺口15,691万元。目前兴裕公司资金周转
紧张,为保证兴裕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公司拟同意向天泰公司提供借款2,460
万元,天泰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向兴裕公司提供总金额为2,460万元的委托贷
款,借款期限为1年,利率4.35%。兴裕公司以其价值2,952万元的在建工程向
天泰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授权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办理上述贷款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等
文件。
根据财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收费标准,天泰公司本次向下属全资子公
司提供委托贷款需要向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共计1.23万元,该笔费
用构成关联交易,且该笔费用已预计在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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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福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
事和独立董事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为:关于同意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阳泉煤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贷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6-056号公告。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8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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