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2017-01-18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资料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向下属子公
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同意天泰公司向公司借款为其下
属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同意天泰公司向公司借款为
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和《关于放弃对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同比例增资权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发
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本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讨论,我们同意公司进行上
述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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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
核意见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授权委员)签字: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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