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阳泉煤业 公告编号:2017-047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所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所属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平定泰昌煤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泰昌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平定东升兴裕煤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裕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平定裕泰煤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泰公司”)和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榆树坡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01,846 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1 年。 贷款利率:详见公告正文。 担保:泰昌公司、兴裕公司、裕泰公司以价值不低于贷款金额 1.2 倍 的资产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榆树坡公司以经评估后的价值不少于 43,956 万元采矿权向公司提供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由于所属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及倒贷需要,公司拟通过阳煤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财务公司”)为其分期办理委托贷款 101,846 万元, 具体明细见下表: 公司通过阳煤财务公司向所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明细: 单位名称 金额(万元) 利率 期限 备注 泰昌公司 11,238 基准利率上浮 20% 1年 新增 2,428 万元,倒贷 8,810 万元 兴裕公司 30,727 基准利率上浮 20% 1年 新增 4,920 万元,倒贷 25,807 万元 裕泰公司 23,251 基准利率上浮 20% 1年 新增 1,830 万元,倒贷 21,421 万元 榆树坡公司 36,630 基准利率上浮 20% 1年 倒贷 36,630 万元 小 计 101,846 第1页 就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公司将与上述相关主体签订协议,并要求上述四家 公司以所拥有的资产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具体如下: 1.公司向泰昌公司、兴裕公司、裕泰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由这三家公司分 别以所拥有的价值不少于贷款金额 1.2 倍的资产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2.公司向榆树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由榆树坡公司以经评估后的价值不少 于 43,956 万元采矿权向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向上述四家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需要向阳煤财务公司支付手续费 50.923 万元,由申请委托贷款的公司自行承担。 鉴于阳煤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 公司,因此,上述四家公司向阳煤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交易金额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所属公司提供委 托贷款的议案》,同意为其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共计为 101,846 万 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受托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阳泉市矿区北大西街 29 号 法定代表人:廉贤 注册资本:122,735.665508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 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一、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融资 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2页 与公司的关系:阳煤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阳煤集团持有阳煤财务公司 50%的股权;公司持有阳煤财务公司 40%的股权。 阳煤财务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阳煤财务公司的总资产 1,097,978.91 万元, 净资产 186,063.82 万元,净利润 27,677.46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阳煤财务公司的总资产 1,064,398.27 万元,净 资产 193,443.07 万元,净利润 7,379.2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1.阳泉煤业(集团)平定泰昌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7日 住 所:阳泉市平定县冶西镇冶西村 法定代表人:张五计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及销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泰昌公司的总资产 18,562.55 万元,净资产 -44,156.31 万元,净利润-30,835.99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泰昌公司的总资产 16,043.62 万元,净资产 -44,409.28 万元,净利润-252.9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阳泉煤业(集团)平定东升兴裕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6日 住 所:阳泉市平定县冶西镇苏村村 法定代表人:蔡锋光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及销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兴裕公司的总资产 107,709.66 万元,净资产 -13,729.59 万元,净利润-2,845.31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兴裕公司的总资产 108,713.11 万元,净资产 -14,537.14 万元,净利润-922.4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阳泉煤业(集团)平定裕泰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第3页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6日 住 所:阳泉市平定县张庄镇南后峪村 法定代表人:蔡锋光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裕泰公司的总资产 103,617.29 万元,净资产 -24,099.48 万元,净利润-2,376.45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裕泰公司的总资产 104,205.78 万元,净资产 -23,682.08 万元,净利润-151.5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8,111.4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3年6月13日 住 所:宁武县阳方口工矿镇榆树坡村 法定代表人:李秀彬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及销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控 股资子公司,持股比例51.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榆树坡公司的总资产 229,112.99 万元,净资 产 23,839.01 万元,净利润 3,606.07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榆树坡公司的总资产 228,910.71 万元,净资产 24,051.69 万元,净利润-32.4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贷款担保情况 就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公司将与上述相关主体签订协议,并要求上述四 家公司以所拥有的资产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具体如下: (一)公司向泰昌公司、兴裕公司、裕泰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由这三家 公司分别以所拥有的价值不少于贷款金额1.2倍的资产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二)公司向榆树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由榆树坡公司以经评估后的价 值不少于43,956万元采矿权向公司提供担保。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与阳煤财务公司之《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公司、阳煤财务公司。 第4页 2.贷款金额:101,846 万元。 3.贷款期限:1 年。 4.贷款利率:见上表。 5.委托贷款的费用:委托贷款手续费按照委托贷款发放的实际金额和期 限确定的手续费为委托贷款金额的 0.5‰,为 50.923 万元。 6.生效: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所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为解决其资金短缺问题,保证其正 常生产经营。同时,公司通过阳煤财务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阳煤财务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为 保证其平稳运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也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相关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允原则,执行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的 利益,也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发放委托贷款金额为 35.44 亿元(不含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委托贷款事项),且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 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 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6.35 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10%,且全部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上 述担保事项均已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第5页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7 日 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