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8-04-28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阳泉煤业 公告编号:2018-018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并按相关规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拟聘审计机构概述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的规定,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请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上述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均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进行审议。
上述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8 年度实际
工作情况给予支付。
二、拟聘审计机构的审议情况
(一)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就此次
拟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对上述审计机构的
职业资质进行审核,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上述审计机构作为公司 2018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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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经审核,上述
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均具备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
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