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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泉煤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2018-047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资料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和
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一)上午 9:00 以通
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数为 9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强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聘请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
公司债券联合主承销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
司经批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公开发行债券”),并聘请中国民
族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
     根据目前债券市场发行情况,为了拓宽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的销售渠道和
提高本次公开发行效率,公司拟聘请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开证券”),与已聘请的民族证券共同担任本次公开发行的联合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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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如下:
    1.公司拟聘请国开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的联合主承销商,负责按照各
自承担的包销比例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开发行债券。已受聘的民族
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的牵头主承销商,同时担任簿记管理人和受托管理人。
    2.民族证券和国开证券共同履行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的承销义务。本次公
开发行债券各期发行额度由民族证券和国开证券按照 80%:20%的比例承担余
额代销责任,民族证券和国开证券之间不对对方的承销金额承担连带责任。
    3.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向民族证券、国开证券支付的承销费用计算方式如
下:
    民族证券承销费=本次公开发行债券额度内每期债券的募集金额×发行
年限×年承销费率×80%;
    国开证券承销费=本次公开发行债券额度内每期债券的募集金额×发行
年限×年承销费率×20%。
    如承销比例在发行时有所调整,以各方认可的调整比例测算。
    (二)关于聘请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
期公司债券联合主承销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司经批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
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
并聘请民族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
    根据目前债券市场发行情况,为了拓宽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的销售渠道
和提高本次非公开发行效率,公司拟聘请国开证券与已聘请的民族证券共同
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合主承销商,具体如下:
    1.公司拟聘请国开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合主承销商,负责按照
各自承担的代销比例以余额代销的方式承销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已受聘的
民族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牵头主承销商,同时担任簿记管理人和受托
管理人。
    2.民族证券和国开证券共同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的承销义务。本次
非公开发行债券各期发行额度由民族证券和国开证券按照 80%:20%的比例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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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余额代销责任,民族证券和国开证券之间不对对方的承销金额承担连带责
任。
   3.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向民族证券、国开证券支付的承销费用计算方式
如下:
   民族证券承销费=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额度内每期债券的募集金额×发
行年限×年承销费率×80%;
   国开证券承销费=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额度内每期债券的募集金额×发
行年限×年承销费率×20%。
   如承销比例在发行时有所调整,以各方认可的调整比例测算。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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