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不超过6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80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 15亿元),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已于2019年3月21日发行结束,根据网下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簿 记结果,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 最终票面利率为4.68%。 特此公告。 2019 3 22 2019 3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