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7-18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阳泉煤业 公告编号:2019-043
债券代码:143960 债券简称:18 阳煤 Y1
债券代码:143979 债券简称:18 阳煤 Y2
债券代码:143921 债券简称:18 阳煤 Y3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 阳煤 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 阳煤 01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 年 8 月 16 日 9点
召开地点: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8 月 16 日
至 2019 年 8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
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
2.01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
2.02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
2.03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
2.04 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
2.05 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
2.06 回购条款 √
2.07 表决权的限制和恢复 √
2.08 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
2.09 信用评级情况及跟踪评级安排 √
2.10 担保方式及担保主体 √
2.11 本次优先股发行后上市交易或转让的安排 √
2.12 募集资金用途 √
2.13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3 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议案 √
4 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
的议案
5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关于非公 √
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
案
6 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
析报告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
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0.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监事(4)人
10.01 刘有兔 √
10.02 张宝元 √
10.03 武慧春 √
10.04 王怀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上述议案已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00、议案 2.01、议案 2.02、议案 2.03、
议案 2.04、议案 2.05、议案 2.06、议案 2.07、议案 2.08、议案 2.09、议案
2.10、议案 2.11、议案 2.12、议案 2.13、议案 3、议案 4、议案 5、议案 6、
议案 7、议案 8、议案 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
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
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
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
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48 阳泉煤业 2019/8/1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
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
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
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
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19 年 8 月 15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5:00-17:00。
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街 5 号公司证券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
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王平浩、李德昊
联系电话:0353-7080590、0353-7078618
联系传真:0353-7080589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9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贵公
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2.02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2.03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2.04 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2.05 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2.06 回购条款
2.07 表决权的限制和恢复
2.08 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2.09 信用评级情况及跟踪评级安排
2.10 担保方式及担保主体
2.11 本次优先股发行后上市交易或转让的安排
2.12 募集资金用途
2.13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议案
4 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5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
承诺的议案
6 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01 刘有兔
10.02 张宝元
10.03 武慧春
10.04 王怀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
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
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
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
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
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
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
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
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
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
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
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