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关于确定2019年第四季度原料煤收购价格的公告2019-10-15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2019-051
债券代码:143960 债券简称:18 阳煤 Y1
债券代码:143979 债券简称:18 阳煤 Y2
债券代码:143921 债券简称:18 阳煤 Y3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 阳煤 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 阳煤 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 阳股 02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2019年第四季度原料煤收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原煤收购协议》第5.2款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协商决定,共同聘请山西高瑞价格
评估有限公司提供价格评估服务。双方以山西高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所提供
的原煤销售价格调查报告和认证结论为依据,结合托管矿井原煤生产成本等
情况,对本季度原煤收购价格进行调整和确定。
经公司研究同意,2019年第四季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收购阳煤集团及其下
属公司生产的原料煤价格确定如下:
1.根据山西高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原料煤价格的测算评估报告
(晋高瑞〔2019〕第39号),2019年第四季度公司收购阳煤集团五矿原料煤
平均价格确定为360元/吨(不含洗耗),较2019年第三季度的收购价格360元
/吨持平。
2.根据山西高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原料煤价格的测算评估报告
(晋高瑞〔2019〕第40号),2019年第四季度公司下属阳煤股份和顺长沟洗
选煤有限公司收购阳煤集团下属阳泉煤业集团长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原料煤
平均价格确定为330元/吨(不含洗耗),较2019年第三季度的收购价格320元
/吨上涨10元/吨,变动幅度为3.13%。
根据《原煤收购协议》第5.3款规定,由于以上价格的变动幅度低于20%,
所以本次价格认定和调整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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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山西高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晋高瑞〔2019〕第39号)《关于阳泉煤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五矿原料
煤价格的测算评估报告》;
2.山西高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晋高瑞〔2019〕第40号)《关于阳煤股
份和顺长沟洗选煤有限公司收购阳泉煤业集团长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原料煤
价格的测算评估报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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