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关于向公司所属子公司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2020-02-22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2020-011
债券代码:143960 债券简称:18 阳煤 Y1
债券代码:143979 债券简称:18 阳煤 Y2
债券代码:143921 债券简称:18 阳煤 Y3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 阳煤 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 阳煤 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 阳股 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 阳煤 Y1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所属子公司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
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5,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1 年
贷款利率:6%
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以所拥有的价值不少于贷款金额 1.2 倍的资产
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所属子公司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树坡公
司”),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公司通过阳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
务公司”)为其办理委托贷款15,000万元,专项用于其2、5号煤层配采项目工
程,为期一年,利率6%。
就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公司将与榆树坡公司签订协议,并要求其以所拥
有的价值不少于贷款金额1.2倍的资产向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第1页
鉴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公
司,因此,向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属
于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
公司本次向榆树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需要向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
续费共计7.50万元(按委托贷款金额的 0.5‰计算)。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所属子公司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
案》,同意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15,000 万元。董事
会授权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办理上述贷款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等文件。
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受托方基本情况
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阳泉市矿区北大西街29号
法定代表人:王玉明
注册资本:177947.611929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
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一、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融资
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截止目前,阳煤集团
持有财务公司50%的股权;公司持有阳煤财务公司40%的股权。财务公司与公
司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200,647.77万元,负债
总额为984,741.03万元,净资产为215,906.74万元,营业收入为47,189.21万
元,净利润为29,821.7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财务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467,168.54万元,负债总
额为1,102,897.33万元,净资产为364,271.21万元,营业收入为39,285.95万
第2页
元,净利润为27,935.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宁武县阳方口工矿镇榆树坡村
法定代表人:李建光
注册资本:38,111.4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榆树坡公司的资产总额239,642.91万元,负债总
额为209,095.25万元,净资产30,547.66万元,营业收入为52,497.88万元,
净利润1,307.8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榆树坡公司的资产总额237,192.65万元,负债总额
为199,367.86万元,净资产37,824.79万元,营业收入为47,599.95万元,净
利润5404.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该公司将以不少于1.2倍贷款金额
价值的资产向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二、委托贷款
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部分内容。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与阳煤财务公司之《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公司、阳煤财务公司。
2.贷款金额:15,000 万元。
3.贷款期限:1 年。
4.贷款利率:6%。
5.委托贷款的费用:公司向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按照委托贷款
发放的实际金额和期限确定的手续费为委托贷款金额的 0.5‰,为 7.50 万元。
6.生效: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财务公司向下属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目的是为了
第3页
保证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
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向财务公司支付手续费用,符合行
业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下属子公司以所拥有的资
产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有利于公司控制贷款风险。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
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阳煤财务公司向下属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目的是为了保
证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 2、5 号煤层配采项目工程,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向财务公
司支付手续费用,符合行业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下属子公司以所拥有的资产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有利于公司控制贷款风险。
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发放委托贷款金额为 42.14 亿元,均为对
公司子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
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0,028 万元人民币(担保责任
项下的债务存续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47%,且全部为公
司及其子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均已履行审议程序和对外披
露程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2 日
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