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阳股份: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2021-03-25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编号:2021-013
债券代码:143960              债券简称:18 阳煤 Y1
债券代码:143979              债券简称:18 阳煤 Y2
债券代码:143921              债券简称:18 阳煤 Y3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 阳煤 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 阳煤 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 阳股 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 阳煤 Y1
债券代码:163398              债券简称:20 阳煤 01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述: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股份”或
“公司”)及公司下属煤炭销售公司拟将一定期间内向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国际”)电厂供应煤炭所形成的应收账款用于办理应收
账款保理融资业务。公司预计融资金额不超过 22.16 亿元,期限不超过 1 年,
融资费率以双方协商为准,且符合市场同类业务平均利率水平。公司董事会授
权财务总监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事宜并签
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财务结构,减少银行贷款
比率,降低金融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范围和比率,经公
司与华能国际协商,拟将公司及公司下属煤炭销售公司一定期间内向华能国际
电厂供应煤炭所形成的应收账款用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本次业务预
计融资不超过 22.16 亿元,期限不超过 1 年,融资费率以双方协商为准,且符
合市场同类业务平均利率水平。公司及公司下属煤炭销售公司将就上述业务与

                                    第1页
华能国际认可的具有开展保理业务资格的机构办理融资保理业务。公司董事会
授权财务总监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事宜并
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
至本公告日,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司范围:公司及公司下属煤炭销售公司(公
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交易对方:华能国际认可的具有开展保理业务资格的机构。
    三、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公司及下属煤炭销售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二)合作机构:华能国际认可的具有开展保理业务资格的机构。
    (三)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具体每笔保理业
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四)保理融资金额:公司及下属煤炭销售公司保理融资额度累计不超过
人民币 22.16 亿元。
    (五)保理方式:公开型有追索权保理,即交易对方受让的应收账款若发
生约定回购情形,交易对方有权无条件向公司进行追索,公司应按交易对方发
出的要求,履行回购义务并支付回购款。
    (六)保理融资利息:以双方协商为准,且符合市场同类业务平均利率水
平。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通过应收账款债权的转让为公司增加流动资金,拓宽公司融
资渠道,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损益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 年 3 月 24 日,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本次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可以缩短资金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
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第2页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