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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股份: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04-14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
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按照中
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第57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
37号)和山西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晋
证监函〔2012〕12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
制订了《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
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原则
    1.本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平稳、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
所处经营环境、发展规划、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
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本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
司制定时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充分考
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二、规划制定的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充分听取和
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
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分红回报计划。
    2、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提出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须对公司《股东回报规划》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
意见。
    三、调整既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
    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
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
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
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未来三年(2021-2023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依据《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
并有足够现金用于股利支付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除公司有
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计划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重大特殊情况外,公
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在有
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选择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由董事会制订。董事会每年结合公司的盈利情
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等提出分红建议和拟订利润分配方案,拟订现金
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
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
对董事会制订和变更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该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3.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变
更利润分配政策时,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
还应在相关预案中进行详细论证和说明,在董事会作出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六、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执行。
本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