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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022-04-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西
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华阳股份”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
发行优先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华阳股份 2020 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在 2021 年度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2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证函[2020]1980 号)同意,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优先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采用分次发行方式,首次发行不少于 1,000 万股。
首次发行数量 1,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0 元,面值总额 100,000 万
元。华阳股份共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060.00 万元后的金
额为 98,94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划转至公司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324 号验证报告。


1注:“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华阳股份曾用名,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改相应条款的议案》,并经 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
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中文名称由“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完成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
手续,并取得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除此以外,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42.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行为,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07 年 7 月制定了《山西
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


经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3 年 4 月修订了《阳泉
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 2013 年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户
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支行 53530188000022659,并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已于 2020 年与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
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持续督导期间《三方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
履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
销,《三方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华阳股份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划转至公司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2020 年 8-12 月公司以
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98,940.00 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


2注:“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系华阳股份曾用名,于   201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并经 201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的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中文名称由“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阳泉煤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5 日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有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39,218.78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39,218.78 元。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1 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0.00 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
入、扣除银行询证函费用等的净额为 42.21 元,公司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将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结余的募集资金利息 139,260.99 元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开户公司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日余额(单位: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华阳股份                         53530188000022659          已销户
                  限公司阳泉支行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度华阳股份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 年度华阳股份不存在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
资相关产品等情况。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阳股份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21 年度华阳股份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问题

    2021 年度华阳股份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阳股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专项核查报告中关于发行人 2021 年度募集
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募集资金净额                                           98,94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8,94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   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本年度实   是否达      项目可
  项目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诺投入金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近的   预定可使   现的效益   到预计      行性是
           含部分                                (1)                          (2)      与承诺投入      (%)      用状态日               效益       否发生
            变更                                                                       金额的差额    (4)=(2)/     期                              重大变
           (如有)                                                                      (3)=(2)-(1)     (1)                                           化
偿还金融
               -     98,940.00    98,940.00    未承诺              0.00    98,940.00        -           -          -          -         -               -
机构贷款
  合计         -     98,940.00    98,940.00    未承诺              0.00    98,940.0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无募集资金结余。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付力强           金师




                               保荐机构(盖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