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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股份: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2-04-15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资料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认真
听取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管理层的介绍和说明后,对所关心问题进行了
质询和审议。经过认真讨论,对于下列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立足公司目前运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规划,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
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因受地理环境、历史渊源关系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华阳
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在生产、生活服务等方面存在
着若干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
础上签署了相关协议,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市场化原则,
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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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
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同意该议案经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
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相关
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对资源枯竭矿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对资源枯竭矿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会计准则
等有关要求,计提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于2021年度报废部分资产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报废部分资产处理遵循了谨慎性原则,报废处理方式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理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
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
认为其薪酬的发放能够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经营业绩挂钩,能够起到激
励约束的效果,披露的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且符合公司的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薪酬发表“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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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关于2021年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情况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2021年本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情况,并结
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
明》,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2021年度存贷款等金融
服务交易公平合理,该等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资金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本
公司资金安全或本公司资金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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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或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签字:




      孙国瑞                          辛茂荀                                  刘志远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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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