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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股份: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回购股权的公告2022-12-30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 阳煤 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 阳股 02
债券代码:163398               债券简称:20 阳煤 01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回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 年 12 月,依据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元矿业”
或“标的公司”)与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农银投资”)
三方签订的《增资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农银投资向开元矿业增资
8 亿元,取得开元矿业 43.2667%的股权。
    ●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开元矿业及农银投资拟签订《股权收购协议》,
开元矿业拟以 80,000 万元回购农银投资持有其的全部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持有开元矿业 100%股权,农银投资将不再持有开元矿业股权。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背景
     2019 年 12 月,公司、开元矿业与农银投资三方签订《增资协议》和《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农银投资向开元矿业增资 8 亿元,增资款主要用于偿还银
行债务。增资后,农银投资持有开元矿业 43.2667%股权。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披露的《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进投资者
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58)。
     (二)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开元矿业与农银投资三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交
割日起满 36 个月后,公司或公司指定第三方有权回购农银投资所持有的全部
股权。经各方友好协商,协议到期后由公司指定开元矿业回购股东农银投资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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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开元矿业的全部股权,回购价款 80,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
开元矿业 100%股权,农银投资不再持有开元矿业股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 年 8 月 1 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
    4.法定代表人:许多
    5.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
    6.股东情况: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7.主营业务:
    农银投资是为落实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降低企业杠杆率要求,由银监
会批准成立的国内首批银行系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之一,主要从事市场化债
转股业务。
    8.与本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项目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2,135,454.69                12,018,472.26
         净资产                    2,711,585.56                  2,471,915.22
        营业收入                    427,877.71                    504,707.64
         净利润                     265,748.38                    280,508.07

   注: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30 日
    3.注册地址:寿阳县平舒乡黄丹沟
    4.法定代表人:侯志勇
    5.注册资本:8,813.16 万元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开元矿业 56.7333%股权,农银投资持有开元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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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2667%股权。
    7.主营业务:
    煤炭开采;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洗选;机械设备租赁;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项目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59,847.96                       254,081.48
         净资产                      187,140.34                       174,431.16
        营业收入                     108,979.05                       183,999.46
         净利润                       12,806.96                        6,866.70

   注: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56.7333%                     100.00%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43.2667%                      0.00%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农银投资持有的开元矿业 43.2667%股权。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
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四、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开元矿业与农银投资三方拟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本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标的公司、股权收购方)
    乙方: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标的公司控股股东)
    丙方: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出让方)
    1.甲乙丙三方于 2019 年 12 月签订了《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之增资协议》(协议编号:ABCI-YMKY-ZZ01-2019-001)、《阳煤集团寿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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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 元 矿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之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 ( 协 议 编 号 :
ABCI-YMKY-ZZ01-2019-002)等交易文件就丙方投资甲方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2.现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丙方投资期内,根据交易文件约定的方式和价
格,乙方拟指定甲方收购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43.2666%的股权,对应注册资
本 38,131,553.86 元,丙方同意出让。
     3.各方确认,本次股权收购定价基准日为 2022 年 12 月 19 日。
     4.各方一致认可并同意,本次股权收购对价依据《增资协议》第九条和《股
权 转 让 协 议 》 第 5.1(1) 条 “ 转 让 价 款 ” 计 算 方 式 执 行 , 具 体 金 额 为 :
800,000,000.00 元。
     5.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完成股权收购全部工作,并于本次股权收购
的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以现金方式将全部股权收购价款支付至丙
方指定如下银行账户。
     6.甲方逾期支付股权收购款的,非经丙方豁免或各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外,
逾期一日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利率为【0.025】%/日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违
约金。
     7.甲方应在交割日后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全部股权转让、工商变
更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资料,就本次股权收购办理完成变更、减资手续。
     8.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并与各投资方协商一致而进行的
回购工作,本次子公司回购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回
购资金来源于开元矿业向公司申请的委托贷款,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
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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