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精伦: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实施委托理财事项公告2011-11-10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ST 精伦 编号:临 2011-025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实施委托理财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利
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实施委托理财项目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确
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可利用公司
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 20%的银行发行的
风险较低、年化收益率不低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任
意时点的理财产品总额需控制在人民币 8000 万元以内,单次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可循环使用。现将公司委托理财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1 年 11 月 9 日,公司购买光大银行“粤财信托新阳光票据投资
32 号”产品(单一资金信托合同编号:2011YCXTD10686)。
金额:人民币 2300 万元。
产品名称:粤财信托新阳光票据投资 32 号
起止期限:2011 年 11 月 9 日至 2011 年 12 月 6 日。
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 6.1%。
2、2011 年 11 月 9 日,公司购买光大银行“粤财信托新阳光票据投资
33 号”产品(单一资金信托合同编号:2011YCXTD10687)。
金额:人民币 3800 万元。
产品名称:粤财信托新阳光票据投资 33 号
起止期限:2011 年 11 月 9 日至 2012 年 2 月 4 日。
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 6.9%。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仅限于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能够充分控制风险,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并能够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获得合理收益。截止本公告,公司无其他未履行完毕的委托理财事项。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