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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伦电子: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2-10-08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股票代码:600355




办公地址: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 70 号     邮政编码:   430223
电    话: 027-87921111-3221                  传    真:   027-8746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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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序

会议时间: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十时三十分
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 70 号公司会议室
主 持 人:张学阳董事长

  会序                                审   议   内   容

   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     关于董事和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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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一、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议程安排等事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
原则,履行法定职责。
    三、参加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出示或提交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代表),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四、参加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请在办理股东大会登记时,向大会秘书处提出并填写
“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及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秘书处
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质询。
    为控制会议进程,维护会议秩序,节省会议时间,提高议事的效率,股东及股东代表在股东大会
发言或质询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的顺序按持股数多的发言在先、登记先的发言在先的原则办理。
    2.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并向大会秘书处出示有效证明。
    3.每一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应该言简意赅,除非大会主持人许可,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4.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监事会负责人负责回
答。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宜太长,最好控制在五分钟内。
    5.股东大会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
    六、在进行大会表决前,首先对议案进行审议讨论。股东及股东代表在审议过程中对该议案有重
要不同意见的,可以表决由董事会重新议订后提出的修正案。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八、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的每一事项明确表示同意、反对或者弃权;
放弃投票或不作任何表示,在计算该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九、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维护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或会议秩序。
    十、本规则由股东大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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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审议通过。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
内容已于 2012 年 8 月 2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股东大会不再全文宣读。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全文已于 2012 年 8 月 2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股东大会不再全文宣读。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议案三
                       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补充修订后
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 2012 年 9 月 2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股东大会不再全文宣读。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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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
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已于 2012 年 8 月 2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股东
大会不再全文宣读。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议案五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及时建立和规范公司治理,保证公司正常、健康的运作,公司
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任期 3 年,
当选董事就任时间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经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提名,张学阳先生、秦仓法先生、廖胜兴先生、
张宇霞女士、卢雁影女士、李丽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卢雁影女士、李丽芳女
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已于 2012 年 9 月 2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议案六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
    鉴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及时建立和规范公司治理,保证公司正常、健康的运作,公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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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拟定为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设监事会主席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职工
代表监事由本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 3 年,当选监事
就任时间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经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提名,金海荣女士、裴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股
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如金海荣女士、裴涛先生能够当选,加上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黄慧女士,共计 3 人
将组成新一届监事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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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董事和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董事和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提交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董事年薪为 5 万元(含税);
    2、公司监事年薪为 3 万元(含税);
    3、公司执行董事及监事的年薪与其在公司的收入不重复累计计算,即如果其已在上市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领取薪酬,且薪酬标准超过上述标准,则不再领取董事或监事年薪,如果其在公司内的
年薪酬标准低于上述标准,则按上述标准领取年薪。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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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


 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持股数量(股):

 发言人姓名:


 发言内容:




 注意事项:
 1、发言的顺序按代表股数多的发言在先、登记先的发言在先的原则办理。
 2、发言应该言简意赅,发言时间不宜太长,最好控制在五分钟内。
 3、本登记表填好后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交大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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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额:         股
股东所代表的表决票数:         票

序号                            表 决 事 项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1                                     张学阳(董事候选人)
 5.2                                     秦仓法(董事候选人)
 5.3                                     廖胜兴(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4                                     张宇霞(董事候选人)
 5.5                                     卢雁影(独立董事候选人)
 5.6                                     李丽芳(独立董事候选人)
 6.1                                     金海荣(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2                                     裴涛(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7    关于董事和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关于表决方法的说明:
         1、上述事项的表决采用一股一票制。上述议案中《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由到会的股东或股东的授权委托人所
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其余需由到会的股东或股东的授权委托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2、任一股东或股东的授权委托人,只能填写一张表决票。
         3、在“表决事项”栏内,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钩“√”。


投票人(签字):
代              表:                 公司(股东姓名)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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