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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伦电子: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4-09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 2013-016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提案被否决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 2 月 7 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了“精伦电子关于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第 A26 版,《中国证券报》第 A29 版,《证券时报》第
B016 版,《证券日报》第 E7 版)。2013 年 3 月 29 日发出了 “精伦电子关于变更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
间的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第 A51 版,《中国证券报》第 B014 版,《证券时报》第 B352 版,《证券
日报》第 E76 版),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4 月 9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3 名,代表股份 63,283,2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72%。会议由董事长张学阳先生
主持,公司 3 名董事、2 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3,283,226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票,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3,283,226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票,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3,283,226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票,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3,283,226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票,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63,283,226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票,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3,283,226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票,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3,283,226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票,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黄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3,283,226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票,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