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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伦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4-24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 2013-017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
于 2013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营业执
照》的更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修订前: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仪器仪表、电机和
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推广(含税控设备、
居民身份证读卡机具、彩票机具、IC 卡读写设备、智能监控产品、电力系统自
动化设备和软件、电子交易终端设备和软件、商用密码产品-有效期至 2013 年 3
月 21 日);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经营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仪器仪表、电机和
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推广(含税控设备、
居民身份证读卡机具、彩票机具、IC 卡读写设备、智能监控产品、电力系统自
动化设备和软件、电子交易终端设备和软件、商用密码产品-凭合法有效许可证
经营);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经营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此议案还需经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全
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