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04-12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股票代码:60035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津硅谷天堂恒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天津市津汉公路13888号滨海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滨海高新
区综合服务中心5号楼314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电话:010-62125588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4年4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
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精伦电子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天津硅谷天堂恒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精伦电子、发行人 指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14年4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精伦电子至占总股本5.000017%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天津硅谷天堂恒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注册地:天津市津汉公路13888号滨海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滨
海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5号楼314号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鲍钺
(四)注册资本: 1.501亿元人民币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机构核发的注册号码及代码:
营业执照号码:120193000047445
组织机构代码:57510436-1
(六)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七)主要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
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八)经营期限:持续经营
(九)税务登记证号码:120117575104361
(十)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
限公司):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硅谷天堂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责任公司
(十一)通讯方式:天津市津汉公路13888号滨海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
号滨海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5号楼314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包括曾用名)、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可不在媒体披露)、国籍、长期居住地及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姓 性 职务 身份证号 国 长期 是否取得其他国
名 别 籍 居住 家或地区的居留
地 权
鲍 男 执行事务合 430104xxxxxxxx2531 中 中国 否
钺 伙人委派代 国 北京
表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
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天津硅谷天堂恒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除了持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外,不存在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
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天津硅谷天堂恒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可精伦电子的发展
方向,并希望以自身专业能力,为提升公司价值与精伦电子在发展战略、业务拓
展,资本运作上进行合作,因此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精伦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天津硅谷天堂恒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未来12个月内,不
排除继续增持或减持精伦电子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天津硅谷天堂恒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增持股份未违反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天津硅谷
天堂恒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对精伦电子的控
股股东结构产生影响。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情况
2014年4月9日,天津硅谷天堂恒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精伦电子股份。本次增持后,天津硅谷天
堂恒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精伦电子股份达到5.000017%,
即天津硅谷天堂恒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精伦电子权益的股
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2014年4月9日。
截至4月8日本次股份增持前,天津硅谷天堂恒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计持有精伦电子股份12,015,44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8835%。
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截至2014年4月9日,天津硅谷天堂恒通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精伦电子股份12,302,04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000017%,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股) 本次变动后
股东姓名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天津硅谷
天堂恒通
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 12015443 4.8835 286600 0.1164 12302043 5.000017
企业(有
限合伙)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精伦电子上市交易
股份的情况
天津硅谷天堂恒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事实发生之日起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精伦电子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买入 卖出
股票数量(股) 价格区间(元/股) 股票数量(股) 价格区间(元/股)
2014 年 3 月 14 日 908737 6.0~6.25
2014 年 3 月 17 日 481200 6.10~6.30
2014 年 3 月 18 日 250000 6.10~6.20
2014 年 3 月 19 日 400806 6.03~6.20
2014 年 3 月 20 日 674700 6.00~6.23
2014 年 3 月 21 日 786000 5.90~6.10
2014 年 3 月 27 日 604000 6.22~6.43
2014 年 3 月 31 日 7910000 6.00~6.10
2014 年 4 月 9 日 286600 7.01~7.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鲍钺
签署日期:2014年4月1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精伦电子
办公地点。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武汉
股票简称 精伦电子 股票代码 600355
天津市津汉
公路 13888 号
滨海新区滨
天津硅谷天堂恒通股权投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海 科 技 园 日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称 地 新道 188 号滨
伙)
海高新区综
合服务中心 5
号楼 314 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减少 □ 有 □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是 □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否 √ 否 √
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12015443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4.8835%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变动数量:12302043 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5.000017%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否 □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否 □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鲍钺
签署日期:2014 年 4 月11日